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2006年9月14日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5日起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在这次调整中,水泥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目前,我国水泥和水泥
熟料每年出口数量占全年的生产总量比例虽然很小,但这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表明了国家对水泥这种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
自该通知发布以来,截止年底的三个多月时间里,出口退税下调对水泥企业是否有影响呢?就水泥出口量较大的
海螺水泥、
华新水泥及冀东水泥几大上市公司情况看,影响并不大。这几家公司水泥出口销量占总销量分别为20%、10%、10%左右,而水泥企业对本次的出口退税下调基本能够消化,主要由于目前国际、国内水泥销售的差价很大,如美国市场水泥的零售价在100美元左右,其它地区的零售价也都在60美元以上,而国内水泥的零售价仅在30美元左右,相关水泥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提价来大部分抵消该不利影响;此外,目前国内的水泥需求明显回升,如冀东水泥由于内销的旺盛而控制今年出口的销量,如果水泥出口的利润率水平出现下降,公司也可通过出口转内销的方式予以解决。
但是从港口出口量来讲,明显下降。根据天津海关统计,2006年1-10月天津口岸出口水泥15.3万吨,价值1760万美元,比2005年同期(下同)分别增长76%和32.2%。10月天津口岸出口水泥仅9559吨,下降19%,比9月下降33.7%。平均出口价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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