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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03/07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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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积极推广节能建筑,保护耕地和环境,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废料和可利用资源,节省矿产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工作回顾

  (一)“十五”全市墙改节能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00号令),围绕节土、节能、利废宗旨,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筹兼顾的方针,实施城市和乡镇同步推进、发展新墙材与实施节能建筑同步推进的发展战略,充分运用系统工程的科学方法,始终抓住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试点示范、推广应用等各个环节,整体联动协调推进,全市墙改节能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提前两年实现了我市“十五”主要墙改节能目标。

  五年来,全市共生产新型墙体材料208.5亿标块,占墙材总量比达71%,比“十五”计划目标提高了14个百分点;新墙材建筑开工面积2281万平方米,累计竣工面积1704万平方米,占竣工总面积90.44%,比“十五”计划目标提高了20多个百分点,其中节能建筑近514万平方米,占比17.88%;到“十五”期末新粘土实心砖年产量12亿标块,比“十五”计划目标多压产9.5亿标块;五年淘汰砖瓦小土窑和轮窑648座;技改总投资13067万元,新增新墙材生产能力15.5亿标块。五年累计节能129万吨标煤,节地34547亩,利废816万吨,利用淤泥1393万立方米。南通市区和启东市、海门市、通州市、如皋市地区均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确定的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以下简称“禁实”)目标。

  1.因地制宜,综合利废,积极发展新墙材。“十五”期间,我市根据资源情况、建筑结构的变化和建筑功能的需求,重点发展了粉煤灰加气砼砌块、轻钢复合板、钢丝网架水泥聚苯乙烯夹芯板、混凝土多孔砖、轻骨料砼小型空心砌块、砖等一系列非粘土制品,并研究开发了以长江淤泥、粉煤灰、煤渣等可利用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烧结微孔节能砖。

  2.把握契机,狠抓“禁实”,推进农村墙改节能工作。“十五”期间,我市把握各县(市)拆乡并镇之机,建立了由乡镇政府牵头的、相关站、办、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依托该机构开展了墙改节能宣传“四到乡”(《中国建材报》赠阅到乡、《江苏墙改》送到乡、《政策法规汇编》印发到乡、广告宣传牌立到乡)活动。市墙改办与南通市文化馆联合举办了“江海文化行”南通市“墙改杯”文艺宣传巡回演出,先后到农村演出13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墙改节能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将墙改节能政策贯彻落实到广大农村,开展了以乡镇为单位的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目标管理。到2005年底,南通市区及各县(市)城区全面实现了“禁实”目标,全市有101个乡镇通过了省级“禁实”检查,其中海门市货隆镇成为“省推广应用新墙材示范镇”。

  3.推动自律,促进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十五”期间,我市对生产新墙材产品的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诚信管理,建立了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管理部门一方面组织定期督查,把督查结果作为能否通过年审的必要条件之一,有力推动了行业自律,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了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经常组织开展技术研讨会、市场分析会、信息通报会、新产品推介会,为墙材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交流平台。

  4.部门协调,整体联动,同心协力淘汰落后。“十五”期间,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合力治理整顿砖瓦窑业,积极稳妥地做好淘汰落后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六种整治对象,实行分类指导,确保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有序关停并转,并进一步按比例削减砖瓦企业的取土指标,从而由“禁实”向“禁产限粘”、推新进一步深入发展。

  5.技术先行,政策鼓励,切实推动建筑节能。五年来,南通市区的建筑节能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根据南通实际,我市先后开发了长江淤泥粉煤灰烧结微孔节能砖,蒸压轻质高强加气砼砌块、陶粒小型空心砌块、建筑垃圾小型空心砌块及复合保温砌块、JMS轻质砂浆等节能材料,并以此为入手,通过试点示范,研发了多种节能应用技术。2001年我市对承重加气混凝土砌体结构体系进行了研究应用,成功地试点了启秀花园3号楼,通过检测达到节能设计标准,被列入2003年国家建设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并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同时又以长江淤泥粉煤灰烧结微孔节能砖和JMS轻质砂浆为主要节能材料,先后开发了十二批100多万平方米节能示范小区,形成了各种保温隔热形式的节能技术和措施。2003年通过省建设厅论证的有《节能建筑外围护结构应用技术》、《有复合层的低合金盘圆变形钢筋预应力混凝土叠合楼盖应用技术》以及由市建设局组织论证的《消除墙体冷桥影响的技术措施》;2004年由省建设厅组织通过鉴定的有《建筑节能50%外围护结构与配套技术研究》和《S1、S3型烧结节能砖》的产品鉴定以及《现场喷涂聚氨酯冷桥处理技术》的论证;2005年由我市组织编写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技术规程》通过省级论证,并于2006年列入地方标准,在全省实施。这一系列节能技术和措施通过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的步伐。

  6.严格征收,合理使用,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调节引导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我市自2001年5月1日起将墙改专项基金纳入了财政统一窗口收费,并结合贯彻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55号和省财政厅、省经贸委财综〔2003〕153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返退和使用程序,基金征收率达到100%。同时,还对历年的技改贷款进行了清理。对专项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做到墙改专项基金取之于墙改、用之于墙改,对按规定使用新墙材的建设项目及时按比例足额予以返退,并对节能建筑予以奖励。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墙材研发和生产能力滞后。企业技改投入普遍不足,技改方向仍以“实改空”为主,企业规模偏小,产品档次偏低。新墙材生产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很难形成,生产集中度低,不注重投资的科学论证。新墙材产品结构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市场需求,新墙材产品功能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新墙材推广应用机制还不够完善。新墙材产品应用技术规程、标准、图集的制定较为滞后,不能适应新墙材推广应用的需要。专项基金投入生产比例偏小,调控不明显。

  3.全面实施建筑节能还有很大距离。建设、设计等单位的积极性仍不高,真正把实施建筑节能作为建设各方主体的自觉行为的气候没有形成。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新建节能住宅还不足三分之一,县(市)区滞后于市区,推广迟缓。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节能和大量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刚刚起步。

  4.淘汰落后简易轮窑工作进一步深入困难较多。虽然小土窑、小立窑的整治成效显著,但要淘汰轮窑困难很大。由于南通地区除粘土资源以外,可利用的矿产资源匮乏,粘土制品的轮窑企业从七十年代开始发展较快,虽经淘汰,到目前为止我市18门以上轮窑仍有365家,每年还有大量粘土制品充入市场。砖瓦窑生产占用大量土地,环境污染依然存在。

  5.监控手段不力。推广新墙材和节能建筑在审批、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技术上的监控,监督不力,执法不严,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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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五”墙改节能工作指导思想及奋斗目标

  (一)“十一五”墙改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宗旨,紧紧围绕南通全面腾飞的目标,坚持淘汰粘土砖与发展优质新墙材同步推进、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同步推进、城市与农村同步推进的工作方针,狠抓新墙材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墙材产品;拓展“禁实”领域,积极向农村推进;大力治理整顿砖瓦窑业,加速淘汰落后;加大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研究和攻关力度,全面实施民用建筑节能,推进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事业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依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实施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130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江苏省节能建筑检测标准》、《江苏省节能建筑质量验收标准》等。

  (三)“十一五”墙改节能工作的发展目标

  1.到2010年,全市新墙材生产量占墙材生产总量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以非粘土或工、矿固体废弃物等为主要原料的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60%以上。到“十一五”期末年产新墙材达56亿标块,其中40%以上为非粘土制品。

  2.以每年10%的速度继续压缩实心粘土砖生产,到“十一五”期末年生产量控制在7亿标块以下,杜绝毁田毁堤制砖,完成简易砖瓦轮窑淘汰任务。

  3.全市乡镇城区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禁实”目标。

  4.到“十一五”末,全市城镇使用新墙材的建筑房屋竣工面积占当年总竣工面积的比例达98%以上,其中南通市区达100%。

  5.到“十一五”末,新建建筑中节能建筑比例达50%以上,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均达到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改造率达15%以上。

  6.“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技改项目10个,新增非粘土新墙材生产能力10亿标块以上。

  7.综合利用工业废渣和江河淤泥以每年5%的速度递增,到“十一五”期末年利用工业废渣量达180万吨、江河淤泥250万立方米以上;节约能源折标煤30万吨,保护耕地8300亩。

  (四)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墙改节能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在农村基本实现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目标,并大力推广应用优质非粘土类新墙材;按照省政府42号文件淘汰取缔的6种类型砖瓦企业的要求,完成砖瓦窑业的整治;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

  (五)重点发展的产品及技术

  1.鼓励现有工艺设备有改造可能、产量规模大、技术力量较强的砖瓦企业实施改造,发展烧结粉煤灰砖、江(河)海淤泥砖。开发烧结模数空心砖、深化烧结微孔节能砖等生产技术,引导目前大量的烧结多孔砖向自保温、大型化方面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原料为工业固体废弃物或不使用粘土的蒸压粉煤灰砖、混凝土砖、轻骨料混凝土制品,并逐渐使之成为新墙材推广的主导产品。

  2.重点发展符合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装饰性强、保温性好、轻质高强、利废节能的承重型多排孔砌块、非承重型复合保温砌块;在现有7家硅酸盐制品企业的产品基础上,重点开发使用粉煤灰、石英砂、长江淤砂等可利用资源生产的高性能蒸压加气砌块、研发利用电厂脱硫石膏生产的石膏空心砌块及其制品。注重砌块系列化、配套化产品的开发。

  3.重点深入研究、开发以本地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资源为主的建筑节能砌体自保温、复合自保温墙体技术和外墙外保温等技术,积极推广应用隔热、隔音复合叠合楼板和现浇空心楼板技术;积极在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技术;建立建筑节能技术与新墙材产品应用的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成熟的构造节点技术、复合保温隔热技术、防止热、裂、漏的配套材料技术。

四、对策与实施

  (一)加快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墙材主导产品。

  我市有比较丰富的江、海、河淤泥和粉煤灰、炉渣等到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淤泥资源、工业废渣,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生产出新型墙体材料,满足建筑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疏浚航道、提高引、排、灌水能力,提高抗灾能力和保护环境。“十一五”期间,在保持江、海、河淤泥粉煤灰(煤渣)烧结制品为我市新墙材主导产品的基础上,注重产品结构调整,在轻质、高强、隔热、保温上多作研究开发,同时从安全、节能、模数上来满足建筑功能需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制定扶持奖励政策,鼓励研究开发墙材生产新技术和墙材新产品。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进行建筑试点、示范,积极帮助推介应用,设立新墙材应用平台。建立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新墙材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实行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认定制度,禁止粘土实心砖和伪劣建材产品进入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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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监管,继续推进“禁实限粘”和新墙材推广应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禁实限粘”的政策法规和要求,继续发挥我市墙改节能系统工程中的5个子系统作用,明确各子系统责任单位的职责,每年将墙改节能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狠抓粘土实心砖的限产压产工作,重点抓好砖瓦窑业的治理整顿,加速淘汰落后的砖瓦生产工艺和设施。严格控制采矿许可证的年审和新证的发放,进一步按比例削减砖瓦企业的取土指标,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粘土砖瓦生产项目供地、供土,严格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产项目供地,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取土烧砖。抓紧建筑应用,严格把好新墙材建筑应用关,从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各环节监管新墙材在建筑中的应用。本市建制镇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中建筑墙体部分,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屋面、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粘土制品;非砌体结构内外隔墙禁止设计、使用粘土制品;农民自建房提倡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三)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节能建筑实施的监管体系。切实抓好节能建筑在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关、施工中的监理关、节能性能的检测关和质量验收关,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各建设主管部门把实施建筑节能要求,纳入到基本建设程序之中,把好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工程不准开工、不准竣工验收,不准进入市场,以确保节能建筑的实施。特别是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延伸到城镇中,切实加强城镇节能建筑的监管,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建筑专项检查,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强制性条文行为的处罚力度,使节能设计标准得到真正落实。同时,市区2个检测单位要加快对外开展节能检测业务的步伐,各县(市)也要建立节能建筑性能检测中心,充实检测人员,完善相关技术和设备,提高节能建筑性能认定的技术监控水平。积极推动既有建筑中实施节能改造工作,针对此项工作涉及面大、情况复杂、难度大的特点,做好规划,抓好试点,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

  (四)完善新墙材推广应用的投入机制。

  严格执行墙改专项基金政策,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批准减、免、缓墙改专项基金。加强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平调、挪用、截留专项基金,不得用专项基金购置固定资产,坚持基金预算报批和监督制度。严格墙改专项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落实返退政策,要将90%以上的墙改基金应用到“推新压差”上去,凡利用非粘土资源和其他废弃物资源共享源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材料项目与产品、市级以上试点示范工程,优先给予基金支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给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专项基金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新墙材和节能建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五)坚持不懈的开展墙改宣传工作。

  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以宣传墙改节能政策法规为抓手,采取多渠道宣传和多样化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人们对节能、利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继续搞好墙改宣传“四下乡”活动,将墙改“禁实”宣传深入到农村,推进乡镇墙改节能工作深入发展。继续办好《南通墙改简讯》,扩大信息量,增加政策解读和技术交流内容,增设推广应用新墙材和节能建筑栏目。新建墙改与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展示厅,免费对外开放。组织办好每年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学会、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开展墙改节能的普及性教育;同时,要加强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相关技术人员的墙改节能专业培训,提高应用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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