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三、同意公司将位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低田村的9650.8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新北分中心(下称:市新北分中心)收购储备。市新北分中心收购该地块的收购补偿总价为人民币900万元,系收购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补偿费用。
四、同意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下称:现代重工)将其所持有的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及现代(江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外方股权转让给现代重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重工(中国)],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两合资公司的中外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外方股东变更为现代重工(中国),持有60%的股权;中方股东公司持有4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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