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每年6000万元用于改造县乡公路
“十一五”期间,太原市每年将安排6000万元用于全市县乡公路改造。对于积极修路的地区,市政府现已确定,将按照多修多奖、少修少奖、不修不奖的原则,给予其以奖代补的资金补助。
县乡公路将重点进行路面改造,完善沿线的排水、安全防护设施。其中,县级公路平川地区将不低于二级公路标准,山区将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乡级公路不低于四级公路的标准建设。
对于积极修路的地区,将可得到开发银行贷款和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其中,“以奖代补”资金将按照工程进度每年分两批进行拨付。其补助标准为:一级公路每公里4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20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15万元,四级公路每公里10万元。另外,开行贷款补助标准为:一级公路每公里8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40万元,三级公路每公里30万元,四级公路每公里20万元。
除开行贷款和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外,各地将按一定要求自行筹措解决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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