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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推“国五条”地方细则

2013/03/26 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昨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对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计征20%个人所得税。......

  昨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要求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对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计征20%个人所得税。广州、深圳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本月底前报广东省住建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深新房最高价格本月备案

  昨日,“通知”晒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明确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本月底前报广东省住建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执行新“国五条”和“通知”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地区的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与17号文不符者,立即调整

  “通知”要求,广东省内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并严格执行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即“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通知”提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个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是“通知”的第三条要求。记者从中获悉,广东省政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本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通知”明确,2013年广东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 .6万套、新开工建设7 .84万套,并要求该省内各地市确保新开工项目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其中还规定2013年年底前,各地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各地市将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联网

  保障房要盖,规划要做好,配套设施也要完善。“通知”要求,广东省内各地市要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谈到如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通知”要求各地市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规定,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

  而各地也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广东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此举或将为未来广东出台房产税提供条件。

  对于政府部门,“通知”也明确要求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并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另外还应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通知》

  摘要

  1.广州、深圳要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 .出售自有住房,严格按17号文计征个人所得税。

  3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市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4 .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5 .2013年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与广东省房地产数据中心连网。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

  根治楼市虚火须出台房产税

  对于昨日出台的“通知”,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博士表示,“通知”认真落实了新“国五条”细则的要求,但仍有大量实施细则有待各个地市予以落实出台,“例如要求广州继续实施限购,那么增城、从化到底限不限?从自身城市利益而言,广州和其他城市并不愿意对限购实施加码政策。估计本月28、29、30日几天将是全国实施细则密集出台的时期,但各个地市都不愿意自己是第一个,应该会相互观望一下。”

  彭澎表示,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没有出台之前,“国五条”“通知”最终都只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的,仍然需要实施房产税或者对物业实施期满70年后重新缴交土地出让金。

  各地动向

  深圳

  二套房或首付七成

  深圳地方版新的楼市调控细则将在本月底出台。昨日,南都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多名官员处了解到,很有可能是3月31日出台,具体内容目前仍在草拟中,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广东省的调控措施。值得关注的是,知情人士透露,深圳目前正在考虑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七成。

  事实上,作为一、二月份房价涨幅领先的城市,深圳现行的楼市调控措施已经相当严厉。深圳的限购区域从一开始就覆盖了城市全部行政区域,且从2011年开始实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的调控机制(舆论称之为“限价令”或“限涨令”)。深圳规划国土委一些官员认为,“限购”“限价”政策深圳已经非常严格,进一步加码可能性不大。

  珠海

  是否出细则,收文件后再定

  据官方公布的数据,珠海是广州、深圳之外,广东省第三个 房 价 过 万 元 的 城 市 ,从2011年11月开始,珠海对房地产市场实行限购和限价的“双限令”,其中限购的范围为主城区,斗门、金湾等西区并不在其列。昨天,珠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广东省政府这个文件,不了解具体的内容,要对“通知”进行研究后,考虑是否出台相关的细则。至于珠海的限购政策会不会与“国五条”不符,也要等收到文件后,进一步讨论才能作出定论。

  佛山

  个税征收标准已严格执行

  针对“通知”中提到的“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佛山对于这一按照差额20%征收的标准已经实施六年时间,并且从三年之前就已全面从严执行,堪称全省执行最严地市之一,因此,对于新国五条的颁布,从开发商到消费者都表现淡定。

  此外,从2011年3月颁布限购令之后,佛山就开始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分别为限购、限外和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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