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北京住建委:外加剂抽检合格率90%

2013/01/31 00:00 来源:中国日报网

1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关于二O一二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此次检查外加剂10组,试验结果合格9组,合格率为90%;此次抽检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63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随机抽检现场混凝土拌合物并制作混凝土试件7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

  据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显示,1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达关于二0一二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

  据了解,此次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40家,住建委对北京惠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等6家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部分或全部试验活动;对1家搅拌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样检测情况;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意在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通报全文如下: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提高混凝土产品质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二0一二年四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组织形式和内容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2个检查组,对朝阳、海淀、通州、大兴、怀柔、平谷、丰台、房山、昌平、顺义、延庆和密云11个区(县)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抽查,重点对各企业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和本年度前3个季度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较差的企业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依据《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1)、《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2006)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取样检测情况;设备计量检定情况;执行技术标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检验制度的建立情况;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情况;冬期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40家,从此次检查情况看,多数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总体质量管理情况良好;技术负责人配备情况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基本齐全,贮存标识基本明确,并基本能够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复试;大部分企业的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能实现每盘动静态计量偏差显示和记录生产混凝土时的配料计量情况,生产数据可实时储存、导出、查询;各企业均依据相关标准制定了冬期施工方案,执行情况基本良好;绝大多数前3个季度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较差的企业,在此次检查中质量管理情况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此次检查共抽检水泥14组,试验结果合格14组,合格率为100%;砂、石25组,试验结果合格23组,合格率约为92%;粉煤灰9组,试验结果合格9组,合格率为100%;矿粉10组,试验结果合格10组,合格率为100%;外加剂10组,试验结果合格9组,合格率为90%;此次抽检已成型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63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随机抽检现场混凝土拌合物并制作混凝土试件7组,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结果均大于设计强度等级115%。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一是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管理不到位。此次检查发现,46%的企业未严格依据标准规范要求对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验和确认,复印件未按照《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京建法[2011]3号)的要求进行留存。二是部分企业原材料存放标识内容不全。三是部分企业原材料样品留置存在密封不严或标识信息不全等问题。四是部分原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

  2.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着部分试验仪器设备未计量检定、试验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未进行校准(检定)标识等问题;二是部分企业试验记录存在未统一编号、涂改、试验人员签字不及时或未注明试验依据标准等问题;三是部分企业水泥成型室湿度、混凝土成型室温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个别企业混凝土标准养护间内试块摆放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问题反映出了部分企业的试验室负责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

  3.混凝土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配合比调整制度不完善,配合比调整授权书中调整范围、调整依据等信息不全;二是个别企业搅拌设备计算机控制系统中数据存储功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个别企业剩退灰处理制度不完善,剩退灰处理信息不全;四是个别企业搅拌机称量系统自校准过程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处理情况

  此次检查,对6家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3家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部分或全部试验活动;对1家搅拌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责令其暂停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对石子抽检不合格的北京惠德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抽检不合格的北京福郁华混凝土有限公司、防冻剂抽检不合格的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对水泥和矿粉进行进场检验的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北京混凝土分公司、未对水泥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北京中建北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照《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825号)对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了记分处理。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曾劲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曾劲曾长期在国有企业任职,起初在北辰集团工作24年,2016年开始在金隅集团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甘肃省建设投资]我国首座预制装配梁板式风电基础完成生产,甘肃建投创新科技实现绿色高效建造

我国首座预制装配梁板式风电基础在甘肃建投榆中创新科技产业园成功生产并交付使用,打破了传统现场浇筑模式,填补了国内预制装配风电基础生产的空白。该预制方法提高了效率,保证了质量,展现了绿色建筑理念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果,为风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新途径。

AI绘卷:海螺集团的生态之美与现代工业奇迹

AI绘画展示了海螺集团的美丽景象,从欧式风格的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到环保的海螺工厂,再到创新的二氧化碳捕集项目和水泥外加剂业务。海螺注重生态文明和员工福祉,致力于打造绿色低碳建筑,并在全球市场取得显著成就。图片呈现的海螺夜景更给人温馨和希望,体现了海螺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努力。

2024-05-20 水泥 外加剂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4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发改委和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涉及物业管理、印刷、能源供应、医药制造等多个行业,部分单位需强制执行,其余为自愿。名单包括138家企业和6个试点项目,旨在推动绿色低碳生产,助力北京绿色转型。

西部建设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以预拌混凝土产品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高而受到认可。公司拥有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能力,注重科技创新,建立了多个科研平台,研发出多项国际领先技术,并积极推动数字化和绿色制造。未来,西部建设将致力于成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领导者和全球科技领军者。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31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31

青海省

¥ 441.41
2024-05-31

甘肃省

¥ 382.91
2024-05-31

陕西省

¥ 327.04
2024-05-31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31

云南省

¥ 338.22
2024-05-31

贵州省

¥ 342.57
2024-05-31

四川省

¥ 373.66
2024-05-31

重庆

¥ 337.56
2024-05-31

海南省

¥ 432.19
2024-05-31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0.67
2024-05-31

广东省

¥ 298.36
2024-05-31

湖南省

¥ 326.72
2024-05-31

湖北省

¥ 324.09
2024-05-31

河南省

¥ 334.60
2024-05-31

山东省

¥ 347.69
2024-05-31

江西省

¥ 308.39
2024-05-31

福建省

¥ 295.05
2024-05-31

安徽省

¥ 333.30
2024-05-31

浙江省

¥ 360.66
2024-05-31

江苏省

¥ 342.34
2024-05-31

上海

¥ 367.73
2024-05-31

黑龙江省

¥ 478.23
2024-05-31

吉林省

¥ 382.09
2024-05-31

辽宁省

¥ 385.38
2024-05-31

内蒙古自治区

¥ 363.97
2024-05-31

山西省

¥ 330.05
2024-05-31

河北省

¥ 352.52
2024-05-31

天津

¥ 358.21
2024-05-31

北京

¥ 339.43
2024-06-03 12: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