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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行业要向“高标准”看齐

2012/09/04 00:00 来源:中国建设报 武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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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化工作的先进性、强制性和适用性并没完全发挥出来,具体到桩基行业,有些设计单位不按国家标准操作,一味迁就开发商或业主;有些企业对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不熟悉,甚至连名称都叫不出来;有些地方没做好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清理工作,在新规颁发或出台后仍沿用被淘汰的旧规,甚至矮化标准的约束力和引导作用。

  7月2日是周一,就在人们度完周末行色匆匆地赶往单位时,杭州德胜东路与幸福南路交叉口处的高架桥轰然坍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事故发生的三天前,这里还作为杭州市政的样板工程,在现场召开了“标准化工地”的观摩会。

  为什么样板工程丢样板、标准化工地不标准甚至让这座城市的“安心工程”变成了“忧心工程”?关键是该项目的现场管理和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施工企业虽然也对基坑开挖防护、支模架搭设、连续梁浇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因没完全按照标准化流程作业,因此酿成桥塌人亡的事故。

  从这起事故中我们看到,工程建设标准作为建设活动的基本规则和技术准则,不仅关系到项目的选址、规划布局、施工方法、质量管理是否科学,还对整个施工建设的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标准化工作的先进性、强制性和适用性并没能完全发挥出来,具体到桩基行业,有些设计单位不按国家标准操作,一味迁就开发商或业主;有些企业对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不熟悉,甚至连名称都叫不出来;有些地方没做好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清理工作,在新规颁发或出台后仍使用被淘汰的旧规,甚至矮化标准的约束力和引导作用。

  比如上半年,安徽等地出台的有关方桩的地方标准,其部分数据参数与将要实施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有不符之处。如果让这些“地方标准”绕过“国家标准”执行,甚至“另起炉灶”或“独门独院”地存在,那么建筑安全和住宅质量就有可能存在不确定性甚至风险。

  李克强副总理日前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工期服从质量,对质量问题要“零容忍”;对新建和在建工程,要严把设计、招投标、材料、建设和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建成的项目,要严格验收监管,绝不能走过场,不达标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由此可见,作为建筑业的基础性产业,桩基行业必须向“高标准”看齐。怎么看齐?

  首先,地方政府一定要重视标准化工作,根据《标准化法》规定,通过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尤其在事关建筑节能和结构安全环节上,丝毫不能对标准放松和含糊,引导工程建设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其次,各种标准要与时俱进,不断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科技进步的要求修订和完善。如2012年6月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73号公告,废止了江苏省地方标准设计图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图集号:苏G/T17-2008),废止的原因是该图集与新出台的国家规范相抵触,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尤其不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图集号:GB50007-2011)的要求。这与安徽等地新颁布的地方标准”一出台就落伍“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谁更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谁更符合产业的发展方向,一目了然。

  最后,加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解读,通过宣传培训,探索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互动机制,确保新颁发的规范、标准得到”不走形、不变相“的贯彻落实。

  我们认为,高标准的桩基规范和规程应具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以公共建筑和民用住宅作为完整的对象,涵盖建筑的内外部环境、结构、功能、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管理等各领域的技术要求;二是体现性能化原则,符合工程建设在结构安全、防火抗震、卫生健康、噪声控制、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涉及公共安全方面的严格要求;三是重点突出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有关的技术要求,让公众分享到绿色建筑、低碳建筑的成果。

  当然,关于标准更新后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适用问题,今年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也以建质技函[2012]62号文明确: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是关于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筑物、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的通用设计文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编制。标准更新后,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内容,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这就让标准更富有时代感,更能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

  据了解,标准化工作还将与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相结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召开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启动会上,事关建筑业、房地产业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描述和定位、职业工种和岗位标准等专业职能,得到了全面梳理和发展,这无疑为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进营造了良好环境。而越来越多的行业标准的出台,也将为建筑工程和住宅产业保驾护航。

  前不久,《平屋面建筑构造》等12项国家建筑标准正式发布,随之,《楼地面建筑构造》、《砌体填充墙结构构造》等多部标准设计同时废止,这就是”新老交替“的行业发展规律,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也将在今年8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该项标准的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将于7月下旬举办该规范的宣贯培训会。

  这一系列举措,都是为了标准化工作能够更好地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更好地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和行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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