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确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
2011年1月1日起,扬州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这是市政府近日所发通告提出的要求。
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及《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禁止范围东至廖家沟、壁虎河,南至长江、夹江,西至扬溧高速,北至扬溧高速、槐泗河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工程建设项目,但有混凝土或者砂浆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等特殊情形的,在使用前经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可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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