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山东:为节约资源和能源 潍坊城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

2010/07/21 00:00 来源:大潍网

......

  为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潍坊市决定,自今年7月起,市区内玄武街以南、宝通街以北、西环路以东、潍安路以西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自2011年7月1日起,上述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使用混凝土、砂浆在10立方米以上的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均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

  “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将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发挥积极作用。”潍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说,袋装水泥不仅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由于纸袋的破损,会给周围环境带来粉尘污染,而且在使用中,由于不断拆袋,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另外,以使用袋装水泥为主的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还给周围地区带来噪声污染。如果使用散装水泥,发展预拌混凝土,上述情况基本上不会发生。

  有关人员介绍,由于散装水泥巨大的优势,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多数都在使用散装水泥。为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市政府日前专门出台相关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在中心城区率先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禁现”范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出“禁现”的具体区域和起始日期,由建设和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为促进使用散装水泥,潍坊市专门规定,在“禁现”区域内,建设单位(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比例达到100%,且按时、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按实际缴纳专项基金金额的70%返还;使用散装水泥比例达不到100%的,不予返还。其他区域使用散装水泥比例达到90%(含90%)以上,且按时、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按实际缴纳专项基金金额的70%返还;使用散装水泥比例在70%至90%,且按时、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按实际缴纳专项基金金额的50%返还;使用散装水泥比例达不到70%的,不予返还。建设单位违反“禁现”规定现场搅拌,或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不到散装水泥办公室办理返还手续的,专项基金不予退还,由散装水泥办公室缴同级财政专户。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排名]2023年中国混凝土产能TOP30排行榜发布!

[排名]2023年中国混凝土产能TOP30排行榜发布!

衢州虎山混凝土:跑出绿色转型“加速度”

下一步,衢州虎山将勇担“材料创造美好世界”使命,积极践行央企责任与担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使绿水青山产生更大效益,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徐永模一行赴南方新材料拜访交流

徐永模首先对公司领导的热情接待表达了感谢,随后,双方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情况、2024年公司创新发展工作重点、湖南水泥及混凝土行业发展情况、预拌混凝土商业模式创新和发展思路、政府对预拌混凝土产业管理政策创新等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评论]产能布局优化调整,西部建设加速开拓新市场

为应对行业总需求下行趋势,西部建设积极调整产能及市场布局,在传统优势区域减量提效,并努力开拓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新市场。目前,新拓市场销售和产能占比正在持续提升当中……

上海预混质量检查,涉及23个项目、51家单位及12家混凝土企业!

上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7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7

甘肃省

¥ 387.09
2024-06-07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7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7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7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7

重庆

¥ 337.56
2024-06-07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7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7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7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7

河南省

¥ 354.60
2024-06-07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7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7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7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7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7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7

上海

¥ 347.73
2024-06-07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7

吉林省

¥ 462.45
2024-06-07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7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7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7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7

天津

¥ 408.21
2024-06-07

北京

¥ 389.43
2024-06-10 08: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