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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辛北区山水水泥、赵家庄保障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进行征收冻结

2021/05/19 10:28 来源:闪电新闻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住建局分别对大辛北区山水水泥改造项目、赵家庄保障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住建局分别对大辛北区山水水泥改造项目、赵家庄保障地块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大辛北区山水水泥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祥泰路,西至黄电大街,南至工业北路,北至祥泰城小区,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历城区工业北路147号,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赵家庄保障地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山东省冶金地质水文勘察公司车队,西至烈士山西路,南至山东省胸科医院,北至飞跃大道,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供销合作社,以上范围不包括集体土地部分。

征收冻结通告和征收补偿方案中房屋征收范围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不一致的,以区政府征收决定公告载明的房屋征收范围为准。

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相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房屋析产、过户、抵押、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分列或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等业务。

编辑:梁爱光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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