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9/05/13 00:00 来源:中国建材报 李佳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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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大连市商品砂浆推广工作会获悉,为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减轻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资源和能源,从今年7月起,大连市禁止包括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开发区在内的主城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多年来,国内建筑用砂浆都是由建筑工人用水泥、石灰和砂子现场拌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意识的加强,砂浆逐渐衍生成为商业产品,由专门的工厂生产。据市建委副主任邹明介绍,传统的现场拌制,每吨袋装水泥可向空气中.排放水泥粉尘4.2千克。而商品砂浆与现场搅拌砂浆相比,每吨商品砂浆可节约水泥43千克。砂50千克、并可利用粉煤灰85千克。对于混砂浆而言,可节约标煤9千克、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0千克。

  除了节能环保,商业砂浆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与会者关注的热点。据了解,由专业厂家生产的、经干燥筛选处理的一种颗粒状或粉状混合物的干粉砂浆,可由专用罐车运输至工地加水搅合使用,也可采用包装形式运到工地拆包加水拌合使用,其施工效率比采用现配砂浆和传统施工工法提高了600%~800%。此外,更重要的是,针对不同建筑用途,干粉砂浆可以通过原材料的搭配,实现相应功能,确保砂浆质量稳定、可靠。

  大连市作为第一批试点城市,要求在2007年开始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2008年8月起,大连市的中、西、沙3个区的建筑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从今年7月起,甘井子、高新园区、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0年7月起,旅顺口、金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建设工程。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位于上述“禁现”区域的建设工程,不仅禁止在施工现场堆放用于现场搅拌砂浆的砂子、水泥,各区市县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均须采用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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