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四举措加快推进墙材改革工作

中华建筑报 · 2009-01-15 00:00
  《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于去年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江山市在全面完成粘土砖瓦窑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新时期墙材改革工作。

  一是全面营造墙改氛围。以《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宣传为重点,把墙体材料改革作为保护耕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生态市建设的一项主要措施,作为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墙改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二是扎实开展“禁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江山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考核办法》、《江山市乡镇、街道墙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把关的良好氛围;狠抓生产源头,全面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督促保留下来的粘土砖瓦企业进行实改空技改;狠抓产品应用,加大对在建项目的查处力度,全面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

  三是加快开发新型墙材。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主动服务于企业做好新产品的认定工作,通过认定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使企业在政策、税收上享受优惠,进一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继续安排一定的专项基金,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引进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打造新品牌;把好新墙材项目审批关,提高项目门槛,严格产业准入,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降低能耗,使投资成为产品更新、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的过程;加大混凝土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市场应用的监管,制定相关规定,遏制盲目投资、无证生产。

  四是收好用活墙材基金。认真学习、剖析国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从中找寻、整合有效方法,在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好专项基金的征收和返退;加强墙改专项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征收、返退台帐,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保障专项基金的安全、高效;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的导向作用,扶持新型墙材企业做大作强、推进新型墙材产品开发应用,使墙改专项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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