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型墙体材料成为节能“主力军”

2008-09-02 00:00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建设局根据《节约能源法》、《建筑法》,以及《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推广应用节能新型墙体材料的性能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使新型墙材真正成为全市建筑节能的“主力军”。

  该市对新型墙体材料的性能和标准提出了要求,如:总高度为12层以上的建筑工程的非承重墙,不得使用每立方米重量超过1400公斤的墙体材料;为达到外墙围护的节能标准,建筑外墙应首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未经过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墙材企业生产的墙材产品,不得进入建筑施工工地等。

  湛江市从2002年开始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实心黏土砖。目前,全市新型墙材生产企业有6家,每家的年产量都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新型墙材在市区应用比例达到90%以上,对节能减排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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