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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墙改办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重点,把深入学习实践活动和积极推进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强力推进江苏新墙材工作法制化进程。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列入2007年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后,省墙办根据省经贸委起草小组确定的工作大纲,对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配合省人大、法制办、省经贸委分别在苏南、苏中和苏北等地进行调研,并先后赴浙江、安徽、湖南、江西等省学习考察。在条例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系统内外的意见,力求条例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2008年7月23日《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顺利通过了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第一次审议。
在立法进程中,省墙改办始终围绕科学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了新型墙体材料的涵义、墙体材料管理体制、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对新墙材的促进与扶持、限制粘土砖的生产与使用、新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与使用等六个方面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还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大局出发,全面向社会宣传墙改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新型墙体材料在节能、环保、利废等方面的优越性。先后拍摄了新墙材宣传专题片、江苏墙改画册和墙体材料问答100题,使社会更加了解墙改工作,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和发展,也为推进了墙改条例立法奠定了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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