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扩大商品混凝土使用范围
继2003年开始,在沈家门、东港、勾山城区范围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之后,区建设局于本月初发出通知,决定六横、朱家尖、展茅等区域内新开工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及相关市政设施工程项目自2008年1月6日起,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商品混凝土是指以集中搅拌、远距离运输的方式向建筑工地供应,以满足一定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其普及程度能代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混凝土施工水平和现代化程度。据了解,我区从2003年开始在沈家门、东港、勾山等城区范围内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以来,建筑工程不仅工期缩短、质量提高,还使施工作业带来的搅拌噪音和灰尘纷飞等污染环境现象得到了明显改观。
近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快速,各乡镇(街道)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如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的六横镇,对混凝土需求量不断加大。同时,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朱家尖、展茅街道已纳入城区范围,对建设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些乡镇(街道)都具备了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及运输条件。因此,进一步扩大商品混凝土使用范围,对我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区建设部门对在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区域内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违反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经调查核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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