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改专项基金征收率将提高10%

2008-04-01 00:00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3月31日记者从省墙改办获悉,根据我省2008年墙改工作的目标任务,省墙改办正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新的墙改基金征收办法细则,墙改专项基金征收率将提高10%以上。

  年初国家下发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提高了征收标准,提出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而目前我省墙改专项基金普遍在7元/平方米左右。按照新的政策,省墙改办正在积极协调省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制定新的专项基金缴库办法,新的征收方案有望在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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