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关于常州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调整相关计价定额的通知

2008/03/12 00:00 来源:

......

常建〔2007〕185号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建筑工程生产和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常建[2007]139号)精神,我市自2007年7月1日起将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为便于我市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承发包计价,经综合测算,现将有关调整方法明确如下:

  一、建筑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可按现行计价表中现拌砂浆相应定额子目进行套用和换算,并按以下办法对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进行调整:

  1.使用湿拌砂浆:扣除人工0.45工日/ m3 (指砂浆用量);将现拌砂浆换算成湿拌砂浆;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

  2.使用散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30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合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1 m3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扣除相应定额子目中的灰浆拌和机台班,另增加其他机械费1.61元/ m3(指砂浆用量)。

  3.使用袋装干拌(混)砂浆:扣除人工0.20工日/m3(指砂浆用量);干拌(混)砂浆和水的配比可按砂浆生产企业使用说明的要求计算,编制标底(预算)时,应将每1 m3现拌砂浆换算成干拌(混)砂浆1.75吨及水0.29吨。

  4.上述人工费、机械费应在计取管理费、利润前调整。

  5.上述调整办法和现行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二、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将根据预拌砂浆的生产成本及市场价格情况,按现行的有关规定和口径综合测算并发布信息指导价。

  三、随着预拌砂浆推广的深入和基础数据的积累,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将适时编制补充定额,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计价的规范性。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七年九月十日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4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4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4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4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4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4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4

重庆

¥ 331.21
2024-05-14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4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4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4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4

河南省

¥ 324.59
2024-05-14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4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4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4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4

浙江省

¥ 325.87
2024-05-14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4

上海

¥ 317.73
2024-05-14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4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4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4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4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4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4

天津

¥ 368.21
2024-05-14

北京

¥ 339.43
2024-05-14 22: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