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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建设局关于2007年下半年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情况的通报觇

2008/03/06 00:00 来源:

......

吴建施〔2007〕42号

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了确保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控制水平,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促进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我局于2007年11月20~21日组织开展了2007年下半年全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是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管理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以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检查要点》(苏建质〔2004〕48号)作为检查细则,对全市8家已取得资质证书和1家取得临时生产许可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进场管理、试验室管理以及生产控制等情况。

  二、总体情况

  从本次对9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商品混凝土质量比较重视,建立了较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少数企业试验室负责人更换频繁,内部管理有所松懈,尤其是在质量管理上有待加强;近期砂等原材料涨价,采购的原材料质量有所下降,部分企业原材料进场复试工作不规范。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原材料堆场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混杂现象。

  2.试验室管理不规范:
  ⑴原材料进场复试不规范,不及时。
  ⑵养护室养护温度、湿度不符合要求,养护室试块堆放间距过小,表面干燥,养护室偏小,试块不能全数标准养护。
  ⑶部分企业混凝土抗渗试验未做。
  ⑷检测原始记录未连续编号甚至无编号,划改不规范,计算方法和修正系数取值不规范,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签字有漏签和代签现象。
  ⑸部分企业砂石检验未执行新标准。
  ⑹部分企业的仪器设备标定超过规定的时间,三色标识管理不到位。
  ⑺水泥和粉煤灰留样批数偏少,封样不符合规定。

  3.代施工现场制作、养护混凝土试块。部分混凝土生产企业为了业务量,迎合施工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在搅拌站内违规代客户制作、养护施工现场试块。

  4.生产配合比与配合比通知单不符合,没有相应的配合比调整记录。

  5.原材料追溯机制不完善,材料出入库仓位管理记录缺少,材料流程管理不清晰。

  四、处理意见

  综合检查情况表明,虽然大部分企业总体质量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原材料管理、试验室管理以及混凝土质量控制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检查组已当场责成各企业立即整改。

  为了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对质保体系相对健全,进场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把关控制较严,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的吴江润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五、今后要求

  1.切实加强试验室质量管理。各企业应建立完善法规标准、技术文档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使用的标准现行有效,严格落实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的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落实混凝土质量检测及原材料质量复验制度,尤其是水泥和外加剂的进场试验必须按规定批次复验。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和配合比,矿粉、机制砂、粉煤灰及外加剂的掺加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2.加强试验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各企业都要高度重视试验室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做到业务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高试验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严禁无证上岗,加强对试验室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试验工作科学、真实、高效。

  3.加强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完善原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和原材料追溯机制,做到材料流程管理清晰,材料堆场存储井然有序。

  4.严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为施工单位制作混凝土试块和养护。

  5.商品混凝土行业分会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自律督查。随着本市商品混凝土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低价恶性竞争和垫资的现象日益突出,原材料价格不断增长,商品混凝土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不利因素,为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各企业一定要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严禁肆意压价恶性竞争,以保证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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