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于进一步加强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通知
常熟市墙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熟市建设局
常墙(2007)11号
市有关部门,各镇(场)建管所,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审图中心,新墙材生产企业:
我市是经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禁实”城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快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若干规定》(常经贸综[2004]37号)等文件精神,市建设局、墙改办于2006年联合发文开展淘汰粘土制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和现场检查,我市的建筑工程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比较好,但今年以来,特别是经过我们对非粘土新墙材产品质量实施了整治,非粘土新墙材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价格也有相应增长的情况下,一部分建设单位为了局部利益,采用更改图纸,使用粘土制品,且有增长的趋势。
为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巩固“禁实限粘”成果,防止粘土制品使用回潮,推广和应用非粘土新墙材,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现对全市建设工程淘汰粘土制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淘汰和推广的产品
淘汰产品:粘土实心砖和其他各类粘土制品。
推广产品:符合最新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且经市墙改办备案的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非粘土类墙材尤其是自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包括各类非粘土砖(包括淤泥烧结砖)、加气砼砌块(砂、粉)及各类砼砌块、建筑板材、各类预制或现浇混凝土墙体、钢结构等。
二、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中所有建筑墙体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实心砖;各类建筑工程正负零零线以上的非承重内墙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制品(包括粘土多孔砖、粘土空心砖),非承重外墙严格限制设计和使用;各类围墙禁止设计和使用粘土制品。
三、各建筑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应优先设计和选用优质非粘土类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严格控制把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改为粘土制品的更改图纸现象;施工图审查中心,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及标准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进行审查,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
四、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和各监理单位,应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进场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材料检测和现场监理力度,保证新墙材产品进场的实物强度等级与图纸设计强度等级、墙改办备案产品强度等级一致,切实做到监督到位、检测经常、监理及时。保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将设计选用的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更改为粘土类制品,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更改的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并送市墙改办备案。要严格按照各种新型墙体材料的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改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建筑质量安全和可靠。
六、对未按规定设计、使用非粘土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质监和监理单位不予验收,不得评为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墙改办不予返退墙改费。
七、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健全配料、养护等生产工艺的配套完善工作,保证产品有足够的养护条件和时间,防止保养期不到的产品提前出厂,要配备健全必要的检验设备,认真开展出厂检验工作,做好原始台账记录,确保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开具出厂合格证,保证进入建筑工地的新墙材产品质量特别是实物强度等级与图纸设计的强度等级、墙改办备案产品强度等级一致。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