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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关于支持粘土空心制品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2007/11/06 00:00 来源:

......

  近年来,随着西安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建设所需要的建筑材料,特别是墙体材料的需求量愈来愈大,导致近年在西安周边区、县乱建砖厂、毁田烧砖的情况严重。 西安市政府针对这一情况,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从2006年初开始对全市粘土砖企业占用土地毁田烧砖问题进行全面整顿,整顿力度前所未有。经过近两年的整顿,截止到2007年9月,西安周边平原地区毁田烧砖的粘土砖厂已关停,彻底扼制了在平原基本农田上乱建砖厂毁田烧砖的问题,粘土砖厂整顿工作效果显著。

  从2006年初到现在,西安市粘土砖厂的整顿工作已搞了近两年,基本农田上、文物故迹周边和市级以上道路两边一公里内坚决不许有粘土砖厂的政策是明确的。但对丘陵、塬坡地、非耕地、荒坡地、劣地、非基本农田土地上能否建粘土砖厂,老砖厂还能不能生产生存,至今一直未给出一个明确的政策及相关制度。全市区、县尚未被关闭的粘土砖厂两年来是人人自危,有些基层政府部门借整顿之机向粘土砖企业狮子大张口收取一些不合理费用,企业根本无暇顾及产品质量和新型节能产品的开发,有关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部门两年来也无法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给西安地区的墙材改革和建筑节能带来很大的影响。
据我会掌握的资料显示,西安地区(含市属区、县)城乡建设年需求墙体材料约55亿块(折标砖),对砖的需求量大面广,如果因占用土地把西安粘土砖厂全关闭了,将严重影响西安地区城乡建设的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不容回避。因此,我们要面对现实,尽快找出一个既不毁田又能做砖满足西安地区城乡建设对粘土砖需求的办法或政策。西安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及西安地区实际情况,就西安地区砖厂用地、取土及粘土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堵疏结合,在确保不毁田的前提下,应支持粘土空心制品的生产,以满足西安地区城乡建设的需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文件明确指出,“粘土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地区,可以发展粘土空心制品,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12日发布实施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通知中,将实心粘土砖生产列为我国工业产品禁止用地项目。国家及中央有关管理部门对西部地区禁止实心粘土砖、发展粘土空心制品、土地的使用,政策是明确的。

  西安是秦砖汉瓦的发源地,地处西北地区东部,属黄土质丘陵、高塬地貌,全国知名的神禾塬、白鹿塬恒贯长安区和霸桥区以及兰田县的广大地区,塬坡高度都在百米以上,粘土资源取之不尽。而西安地区能够制做和开发墙体材料的其它资源如河沙、碎石、粉煤灰、石膏、水泥等资源极其有限,这些原材料中相当一部分西安地区还没有,必须外购。因此,在西安地区,如果完全采用沙、碎石、石膏、粉煤灰、水泥等其它原材料大规模生产开发墙体材料,所造成的水土流失、河道及环境破坏成度远远大于粘土砖企业。生产成本也难以承受。根据西安地区实际,在一个较长的时期,西安建筑墙体材料仍应以发展粘土砖为主,而粘土砖企业要根据西安地区建筑节能农村50%、城市65%的要求开发生产高强度、高孔洞率、高节能(隔热保温)效果的粘土空心砖、空心砌块。建议市土地管理部门和粘土砖整顿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到西安地区实际情况,在土地使用上,应采取堵疏结合,坚决杜绝在基本农田上建砖厂毁田烧砖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丘陵、高塬、坡地、劣地来建砖厂制砖,并制定相关砖厂取土政策,极积支持西安地区城乡建设对粘土空心制品的需求。

  二、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实现制砖不毁田,制砖造田的和谐社会

  西安地区黄土质丘陵、高塬众多,只要政策明确,再加强管理和合理规划布局,完全可以做到不毁田烧砖。长安区的神禾塬、霸桥区的白鹿塬坡大沟深,且距西安市区很近(约25公里),可根据丘陵、高塬分布及土质情况,沿源坡周边布置砖厂,吃塬坡土、丘陵土,砖厂制砖取土就可以做到不毁田。经过几年的取塬坡土制砖,可以把丘陵吃为平地,把高塬坡地吃为平地,实现吃土造田的合理生产布局结构。

  坚守18亿亩耕地不能少,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谁都不能踩这条红线,这不仅仅是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事,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事。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我们不能搞城市建设时不考虑占地毁田,在搞粮食、土地的时候又不考虑城乡建设。住房和吃饭都很重要。

  我会认为,根据西安地区粘土资源丰富,而其它能制做墙体材料的原材料又很缺乏的实际情况。应该在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不毁田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丘陵、塬坡高地,生产粘土空心制品,这样既符合国家土地、节能产业政策,又能满足西安地区城乡建设的需要。

  由于我市粘土砖企业大部分是采用自然干燥砖坯(注:半成品)工艺,在吃塬坡土生产时,还需要用一部分平地凉晒砖坯,应允许砖企业临时占用(注:不存在毁田)一些平地做生产凉晒砖坯之用。

  我会建议:

  1.平塬地区、市级以上公路、高速路两边一公里范围内、城镇建设规划区2公里范围内、文物古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均不得建粘土砖厂。2006年以前已在上述地区建立的砖厂,2007年年底前要全部关停,并即时复垦;允许在神禾塬、白鹿塬等丘陵、高塬、坡地、劣地上建粘土砖厂。

  2.各区县土地及有关管理部门,对申请修建粘土砖厂的厂址、取土环境、取土范围、是否存在毁田烧砖,要严格进行审查。符合建砖厂规定和取土条件的,要划定其取土范围,办理采矿许可证(宜3~5年一审),准许其在划定范围内建厂取土生产。
考虑到粘土砖厂一次性建厂投资较大,一般年生产能力2500万块(折标砖)砖,需投资200万元以上,根据砖厂特点虽不能征地办理土地使用证,但也不宜做临时用地处理。可做为短期占地来解决砖厂取土用地问题,只办采矿许可证、工商执照。

  3.在长安区东部的杜陵塬,神禾塬,灞桥区的白鹿塬选定三到四个粘土空心砖制品生产基地,专门做为西安市城市建设用粘土空心制品供应基地;高陵县、蓝田县、户县、周至县、临潼区、阎良区可在本区、县内丘陵,高塬、坡地、劣地上选定合适之地建立专供本区、县城乡建设的墙材基地,生产粘土空心制品。

  4.基地的选定,各区、县先进行勘察初选,区、县选定后报西安市和有关部门进行审定。市土地管理部门或粘土砖整顿办公室可会同区、县土地和主管部门,并可吸纳西安市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原国家砖瓦研究所),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的有关技术专家,对各区、县初选的建材基地的选址、取土情况,是否存在毁田、土质是否适合制砖,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考查审定。

  5.市土地或粘土砖整顿办公室应尽快制定出西安地区粘土砖建厂、取土、砖厂的土地复垦有关政策和监督管理办法。区、县制定相应的管理监督实施细则。

  6.建材基地内的粘土砖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2500万块(折标砖)。
  ②采用450以上真空挤出砖机,二道对辊(其中一道为高速细碎对辊),二道搅拌的原料处理成型设备。
  ③采用28门以上轮窑,鼓励采用原料陈化、人工干燥和隧道窑焙烧工艺。
  ④必须生产新型粘土空心制品(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禁止生产粘土实心砖。

  7.市经委、市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基地企业的产品质量,新产品的革新研究开发及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基地粘土砖企业尽快生产出满足建筑节能60%~65%的新型粘土空心制品,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地的管理,实现西安地区粘土砖企业制砖不毁田、产品质量和节能效果满足当前城乡建设要求的和谐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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