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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新型砌块(砖)墙体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桎

2007/10/25 00:00 来源:

......

东建函〔2007〕136号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松山湖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解决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后居住建筑外墙和有防水要求的内墙普遍存在的裂、渗问题,逐步消灭墙体施工质量通病,提高工程整体质量,保护业主权益,经研究,现对新型砌块(砖)外墙和防水内墙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新型墙材生产质量要求

  新型墙材的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把好墙材质量的源头关。市墙改节能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新墙材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将依法作出处理。

  二、外墙和防水内墙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在施工图中注明外墙和防水内墙设计及构造要求的基本内容:

  (一)设计依据: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砖)及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或实心砌块的非承重墙体的设计,按照深圳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非承重砌块墙体设计规范》(SJG 13-2004)执行。

      2、蒸压泡沫混凝土砖的非承重砖墙的设计,按照广东省标准《非承重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墙体工程技术规程》(DBJ/T15-43-2005)执行。

      3、对于烧结类砖墙的设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执行。

      4、非承重砌块(砖)墙体的设计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筑设计要求:

  砌块墙体的拉结、窗台构造、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的做法及构造大样图参照附件一。

      (三)材料:包括墙体材料名称,规格尺寸、强度等级、干体积密度、干燥收缩值、导热系数和相对含水率等技术指标;配套使用的专用砂浆名称,强度等级、稠度、分层度、粘结强度等性能指标。

      (四)当外墙采用新型砌块(砖)等墙体材料时,应按DBJ15-19-2006要求满挂金属网。

      (五)有防水要求房间的内隔墙,其楼板面上不低于200mm的墙体,必须使用烧结粉煤灰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空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禁止使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砂砖。

      (六)外墙可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参照附件二。

  三、施工图审查要求

      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对送审的施工图纸是否包含非承重砌块(砖)外墙和防水内墙设计及构造要求的基本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不按要求进行设计的,应在审查报告中注明,并将同类工程定期报市建设局进行处理。

      四、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做好对进场墙材的管理,不得使用龄期不足、破裂、不规整、浸水或表面被污染的墙材。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及我市的有关新型砌块(砖)施工指引的要求进行砌筑及抹灰施工并符合本条各款的要求。墙体各个部位的施工均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和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证墙体工程的施工质量。

      (一)外墙从基体表面开始至饰面层应留分隔缝,间隔宜为3×3m,可预留或后切,金属网、找平层、防水层、饰面层应在相同位置留缝,缝宽不宜大于10mm,也不宜小于5mm,切缝后宜采用空气压缩机具吹除缝内粉沫,嵌填高弹性耐侯胶。

      (二)防水层应用聚合物水泥砂浆。

      (三)当建筑长度超过规范设缝要求(以下简称超长建筑)时,设计及施工应制订专门的抗裂措施,外墙面应采用高弹性涂料。

  五、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做好墙体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进场抽检不合格或放置龄期不足的墙材,不得用于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做好墙体砌筑、抹灰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督砌体工程有关专门的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相关的文字及图片记录。

  六、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以及砌体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时,应专门强调保证墙体施工质量的技术和措施;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做好墙体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七、使用专用砌筑抹灰砂浆的工程项目计价,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相应砂浆定额价格执行。

  八、我局以前发文关于外墙与防水内墙的要求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九、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非承重砌块墙体建筑设计及构造大样图
  2.关于居住建筑外墙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及配套砂浆的意见

                                    东莞市建设局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二 关于居住建筑外墙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及配套砂浆的意见

  一、新型墙体材料可选用以下品种:

  (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符合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二)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
  (三)烧结粉煤灰砖(符合GB/T5101-2003《烧结普通砖》)。
  (四)混凝土空心砖(符合DB/T270-2005《混凝土空心砖》)。
  (五)蒸压泡沫混凝土砖(符合Q/JTQ01-2005《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及DBJ/T15-43-2005《非承重蒸压泡沫混凝土砖墙体工程技术规程》)。
  (六)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双排孔以上,符合GB8239-1997《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七)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实心或双排孔以上,符合GB15229-200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二、新型墙体材料砌筑及抹灰施工应采用粘结强度高、和易性及保水性好的专用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泡沫混凝土砖砌筑及抹面砂浆应满足JC890-2001《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及抹面砂浆》的要求;混凝土空心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应满足JC/T860-2000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的要求。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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