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局开发区分局对砖瓦窑企业取土实行"三式"管理

2007/09/2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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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砖瓦窑企业取土管理,南通市局开发区分局实行“三式”管理。

  一是实行“盯防式”管理。在基层国土资源所中确定一名土管员兼职矿管员,并在企业落实一名相关责任人,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分局对各矿管员、责任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与经济利益挂钩,对砖瓦窑业进行长效管理。

  二是实行“网络式”管理。参照土地管理方式,建立了“区-镇-村-组”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保障“四落实”。

  三是实行“片警式”管理。实行国土所人员人包一窑的包干责任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国土所人员定期走访所包干的砖瓦企业,对砖瓦企业取土、用土等实行跟踪管理。加强矿产资源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接受非法取土举报6起,当场制止、恢复原貌3起,移交有关部门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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