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加强预拌砼质量过程控制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内控质量管理,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市监督站检测室根据乌质监函[2007]6号文件通知要求,于2007年4月2日至4月15日对我市所属1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2006年质保资料的归档;质量体系的建立及运行;2007年各种原材料进厂登记和复验;配合比的验证四个方面进行了一次开工前综合性的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企业基本上都能把握质量控制这一重要环节,建立了基本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生产质量控制水平基本满足要求。特别是新疆西部混凝土分公司、新疆新筑友混凝土公司、新疆现代混凝土公司这三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立了较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人员较稳定、整体素质较高,内控资料较齐全、质量管理水平趋于稳定。西域新光混凝土公司在质保体系的运行、技术人员素质及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相对较弱。
对于检查中各企业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生产企业高度重视问题所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质监站。
通过此次检查,针对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质监站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质量控制将提出如下要求:
1、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质量手册要求,完善各部门之间岗位职责,细化部门职能,逐步实现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全员、全面、全控制过程。
2、加强对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验收和管理,建立进厂控制台帐,完善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机制;认真对待原材料复检工作,做到先按规定进行材料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重视改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工作,预拌混凝土企业应根据JGJ55-2000规程要求并结合混凝土生产和供应的需要,对影响混凝土品质的各因素进行全面设计、试配和调整,并上机验证,确认后指导生产。同时要建立和加强定期验证和调整理论配合比制度,使得理论配合比得到及时调整并更新。
4、逐步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水平,加强材料出入库的记录,做到下发的配合比与生产使用的配合比数据相符;加强计量设备管理,保证每盘每车误差在允许范围值内,重视生产过程中坍落度的验证控制与调整,不断提高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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