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下发的《玉溪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从2月1日开始,玉溪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须按每平方米7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无法计算建筑面积的按设计所需用砖量缴纳,标准为每块砖0.05元。
根据《细则》,玉溪市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向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办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手续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及时足额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实行先预缴后清退的办法。在城市建筑中,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以及围墙、临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不低于70%;砌体结构建筑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红塔区不低于70%,县不低于60%。经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达到以上比例的,可按实际使用比例返退相应比例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给建设单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返退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了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由市、县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收和使用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除对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部分,缴纳的专项基金预收款按照实际使用比例退还外,其余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贴息;二是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补贴;三是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四是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培训等。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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