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十一五”期间建设事业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确定

2007/01/08 00:00 来源:

......

    为了科学合理配置行政、法律、经济和市场资源,加大力度综合推进建设事业“十一五”新技术推广应用,建设部日前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并对各个领域重点推广技术项目做了具体的明确。

    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包括:建筑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技术与新型节能建筑体系。
    重点推广:墙体、屋面、楼(地)面、建筑门窗、建筑幕墙保温隔热技术,建筑遮阳技术和新型节能建筑体系。供热采暖与空调制冷节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高效采暖空调与制冷技术,供热设备、空调制冷设备、输配管网节能技术,温度控制与计量技术,供热采暖与空调制冷系统综合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技术。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利用技术。城市与建筑绿色照明节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节能照明技术,照明节能控制技术。建筑节能设计管理及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重点推广:建筑节能设计、节能管理、建筑能耗分析及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重点推广:既有建筑外围护系统、供热采暖制冷系统节能改造技术。

    节地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领域包括:建筑规划设计节地技术。
    重点推广:建筑规划、建筑设计节地技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地下交通工程、地下建筑空间开发利用、市政公共地下综合管廊与地下管线敷设技术和地下(照明、通风、环境等)工程配套技术。地下工程施工技术。重点推广: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技术,逆作法与半逆作法、暗挖法(新奥法)、盾构法和非开挖法施工技术。城市立体停车技术。重点推广:地下停车库、多层停车楼和机械式停车库建设技术。

    节水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包括:城镇供水节水技术。
    重点推广:城镇水源合理开发与保护技术,城镇供水处理工艺改造和保障水质安全技术,自来水厂节水节能技术,城镇供水管网检漏与修复技术。生活节水技术。重点推广:建筑节水型器具与设施、设备,给水管道应用技术,水计量技术,城镇绿化与道路浇洒、车辆清洗及公厕节水技术。雨水和海咸水利用技术。重点推广:雨水收集、处理、利用技术,雨水入渗、回灌补给技术,海咸水直接利用和淡化利用技术。污水再生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城市污水再生水、建筑中水利用和景观用水循环利用技术。

    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利用技术领域包括:绿色建材与新型建材。
    重点推广:轻质高强建筑材料,新型复合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部品及预制化,结构防火防腐防护新技术,绿色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可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植物纤维建筑材料。混凝土工程节材技术。重点推广: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与轻骨料混凝土、混凝土高效外加剂与掺合料、混凝土预制构配件技术,混凝土修复技术,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清水饰面混凝土技术。钢筋工程节材技术。重点推广:高强钢筋与新型钢筋连接、钢筋焊接网与钢筋加工配送等施工节材技术。化学建材技术。重点推广:塑料门窗与复合材料门窗、塑料管道及复合管道、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建筑涂料及配套材料、建筑用新型黏接剂技术。建筑垃圾与工业废料回收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建筑垃圾、废旧防水卷材、废旧沥青、废旧建筑塑料、废旧门窗再生利用技术和粉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利用技术。

    城镇环境友好技术领域包括:城镇市容环境技术。
    重点推广:城镇与小区绿化、屋顶与墙面立体绿化、噪声防治、光污染防治、水与湿地环境保护、施工污染控制和空气环境保护技术。城镇生活垃圾和粪便处理技术。重点推广:城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技术,城市生活垃圾填埋、焚烧、堆肥及综合处理技术,粪便收集、运输与处理技术,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环卫机械设备。城镇污水及污泥处理技术。重点推广:高效低耗污水处理技术,污泥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污水安全消毒和水质监测、检测与控制管理技术。室内环境技术。重点推广:室内环境质量保障、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其他室内环境技术。

    新农村建设先进适用技术领域包括:村镇及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
    重点推广:村镇规划设计、村镇供水与节水、污染超标水源地修复、村镇道路与排水沟渠建设、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与粪便的收集处理和雨水收集与利用技术。村镇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利用技术。重点推广:太阳能利用、沼气与秸秆等生物质能和微能源应用技术。农村房屋建造及建筑节能技术。重点推广:新型农房节能建筑部品、节能建筑体系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采暖与降温技术,高效节能炉灶及火炕应用技术。

    新型建筑结构、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领域包括:绿色与新型建筑结构技术。
    重点推广:高层钢结构、轻型钢结构、钢结构住宅、预应力钢结构、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新型砌体结构、大开间楼盖结构、大跨度空间结构技术。重大工程施工技术。重点推广:超常结构空间定位技术,超大体积混凝土防裂、防水、防渗施工技术,超重、超长、超宽、超高等特种结构工程组装、吊装与安装技术。既有建筑加固改造技术。重点推广: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加固技术,建筑物纠偏、平移和建筑结构增层、加固改造技术。新型模板、脚手架技术。重点推广:新型模板、脚手架、爬架与施工机具技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建筑防火安全技术。重点推广:房屋建筑、地下工程、轨道交通、道路与桥梁、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技术,建筑防火耐火安全技术。

    信息化应用技术领域包括:地理空间信息技术。
    重点推广:城镇规划、市政设施、城市交通信息应用技术,基础地理空间信息、城市测绘空间信息、城市地质信息应用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重点推广: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应用信息技术。工程施工信息技术。重点推广:虚拟施工与结构仿真技术,施工过程、检测与控制信息技术。管理信息化技术。重点推广: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城市管理和政府监管系统信息技术。智能化技术。重点推广:智能建筑与居住小区数字化技术。

    城市公共交通技术领域包括:公共交通规划建设技术。
    重点推广: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快速公交系统规划设计、公共交通枢纽规划与建设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技术与装备。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技术。重点推广:公共交通信息服务、智能调度、自动售检票、应急救援技术,公共交通节能技术,公共数据采集、快速公交系统运营管理技术。公共交通车辆与装备技术重点推广:公共交通车辆制造技术和车辆配套装备技术。

    在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同时,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围绕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结合本地实际,对推广应用新技术支撑本地区“十一五”建设事业发展进行规划布局;积极引导和组织重点技术领域技术的优化集成研究,组织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领域技术公告,逐步形成适合在当地推广的完整技术体系,整体提升相关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强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整合各类相关资源,营造推广应用新技术的良好环境和市场氛围,大力推进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在本地区的实施工作。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宁夏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发布!

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区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全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

财政支持!水泥行业设备更新正当时!

尤其是近两年,由于水泥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不少企业在升级改造方面遇到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资金紧张。所以水泥企业要紧紧抓住这次机会。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了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性,要求各地加强地质基础调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标准,强化资源勘查开发风险管控,建立监测预警平台,完善相关标准,并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目的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提升。

建材行业5项节能降碳技术拟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4月30日,工信部公示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5-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3.72
2024-05-15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5-15

青海省

¥ 416.22
2024-05-15

甘肃省

¥ 382.91
2024-05-15

陕西省

¥ 327.04
2024-05-15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5-15

云南省

¥ 310.87
2024-05-15

贵州省

¥ 312.57
2024-05-15

四川省

¥ 346.56
2024-05-15

重庆

¥ 331.21
2024-05-15

海南省

¥ 432.19
2024-05-15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18.07
2024-05-15

广东省

¥ 312.75
2024-05-15

湖南省

¥ 316.12
2024-05-15

湖北省

¥ 309.91
2024-05-15

河南省

¥ 324.60
2024-05-15

山东省

¥ 319.18
2024-05-15

江西省

¥ 313.39
2024-05-15

福建省

¥ 303.10
2024-05-15

安徽省

¥ 314.72
2024-05-15

浙江省

¥ 328.4
2024-05-15

江苏省

¥ 298.89
2024-05-15

上海

¥ 317.73
2024-05-15

黑龙江省

¥ 412.70
2024-05-15

吉林省

¥ 358.29
2024-05-15

辽宁省

¥ 338.19
2024-05-15

内蒙古自治区

¥ 353.34
2024-05-15

山西省

¥ 314.58
2024-05-15

河北省

¥ 352.52
2024-05-15

天津

¥ 368.21
2024-05-15

北京

¥ 339.43
2024-05-16 15: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