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温岭]温岭市市区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实施意见

2006/07/04 00:00 来源:

......

     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工效,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局《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5号令)、《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第151号令和《台州市关于在市区范围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函[2002]9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范围

      (一)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其施工现场一次浇捣砼量在1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但抢险救灾工程,农民自建住宅工程除外。

      考虑目前砼生产企业不足,自2006年5月1日起先在太平、城东、城西街道范围内新开工的工程中推广使用,2007年1月1日起在市区五个街道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可在施工现场搅拌砼,但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建工局备案:

      1、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2、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使用单位需要的;

      3、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商品混凝土的专用车辆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4、因其他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砼的。

      二、购买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编制概算、上报计划、确定投资、编制招(投)标文件及预算(标底、标函)时,均须注明使用商品混凝土。

      (二)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照明、水源设施和其他必要条件。

      (三)购买商品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核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不得购买无证企业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生产企业的商品混凝土。

      (四)购买商品混凝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注明价格、数量、设计标号、技术参数、供应时间、运输办法、验收条款、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设立、生产、经营、运输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凡需在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必须向市建工局提出申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质核准手续,同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商品混凝土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必须接受建筑业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必须服从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理。

      (三)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履行供货合同,做到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砼,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砼。

      (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加强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严禁撒漏车辆上路。

      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应在规定的场地内冲洗,不得将冲洗的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和河道内。

      (五)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使用散装水泥生产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六)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接受市建工局及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及时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七)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组织生产,并提供与技术要求相符合的试验报告单。

      (八)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原因,造成建设工程延误工期、质量事故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

      (一)市发展商品混凝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建工局具体负责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工商、公安、交通、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等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在市场竞争不完全时期,商品混凝土价格实行政府最高限价,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逐步放开价格。最高限价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发展商品混凝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测算和发布。严禁企业垄断价格,商品混凝土销售价格须报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

      (三)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搅拌运输车和输送泵车为工程特种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核发交通特许通行证,实行全线全日通行。

      (四)商品混凝土必须以现场制作的试块作为单位工程砼强度的评定依据,具体评定依据按国家标准执行。

      商品混凝土试块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如发现商品混凝土质量有问题,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必须及时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不得隐瞒。

      (五)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擅自生产、销售的,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向无证企业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购买、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市建工局应当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由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按当年度水泥使用量预算定额,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预算定额90%的,按实际使用量退还,低于90%的不予退还。上年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90%以上的,当年不再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六)对按规定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若其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不采用商品混凝土的,由建工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砼的,由市建工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七)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拒绝供应小批量砼的,由市建工局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

      (八)对违反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等有关规定的,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市发展商品混凝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有关职能部门应按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大力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切实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管理,为市区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市化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6月6日浙江矿粉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6月6日,全国矿粉价格指数为53.47,环比下降3.26%,同比下跌24.32%。同时浙江S95矿粉报价201-242元/吨。

6月5日浙江混凝土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6月5日,华东混凝土价格指数为124.34,环比下降0.62%,同比下跌14.53%。同时浙江C30混凝土报价364-420元/吨。

6月3日浙江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6月3日,华东水泥价格指数为113.25,环比上升0.15%,同比下跌3.45%。同时浙江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48-479元/吨。

2024年05月30日浙江省水泥窑运行监测报告

2024年05月30日浙江省水泥窑运行监测报告

5月30日浙江水泥市场价格行情动态

5月30日,华东水泥价格指数为113.08,环比上升0.59%,同比下跌5.07%。同时浙江P.O 42.5散装水泥报价441-478元/吨。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6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6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6

甘肃省

¥ 385.42
2024-06-06

陕西省

¥ 343.66
2024-06-06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6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6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6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6

重庆

¥ 337.56
2024-06-06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6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6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6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6

河南省

¥ 334.60
2024-06-06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6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6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6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6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6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6

上海

¥ 347.73
2024-06-06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6

吉林省

¥ 455.81
2024-06-06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6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6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6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6

天津

¥ 408.21
2024-06-06

北京

¥ 389.43
2024-06-07 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