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扬州: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设计应用研讨会会议纪要

2006-07-03 00:00
     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针对混凝土预应力管桩在该市应用中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二00六年一月十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召集市审图中心、市区各主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在市建设局北三楼会议室,对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我市的设计、应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研讨,有关监理、施工、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管桩生产厂家代表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明确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   根据本地区的地质特点和使用情况,限制使用薄壁管桩(PTC)。承受抗拔力的桩,设计时不得采用管桩

      二、   存在严重液化的地基应慎用预应力管桩;Ⅲ、Ⅳ类场地及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应用管桩时需采取建筑周边回填土密实度不小于94%等综合处治措施,并提供基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三、   推广使用开口桩尖,亦可在桩端采取加强措施。在软硬严重不均的土层中采用管桩,应全长加密箍筋。

      四、   施工前每个单位工程应进行不少于三根的工艺性试桩。

      五、   管桩桩顶被灌实的长度不应小于1.5M。桩的连接推广使用机械连接。

      六、   其余未尽事宜,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执行。

      七、   扬州市区所有建筑工程设计时,应按上述条款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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