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贡下月起实施《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2005-12-02 00:00
      从明年1月1日起,在重庆自贡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含市政建设道路、桥梁及各类小区建设),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同时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最近,自贡市规划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办法》实施后将大大节约建设工程原材料,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噪声、粉尘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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