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拒绝现拌混凝土 市容环境靠商混来改变

2005-11-04 00:00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钢筋水泥构成的现代建筑充斥着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但据有关部门统计,建筑施工中的粉尘、噪音以及道路污染,已成为城市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早已明文规定,自2003年12月31日起,直辖市、省会城市、旅游城市等,禁止在城区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城市自2005年12月31日起,也将全面禁止这种耗能高、污染大的传统施工方式,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环保、节能的新兴施工方式“预制商品混凝土”。然而,近日记者就此话题进行采访时,却发现省内部分城市的实际做法,与国家要求的环保节能标准相差甚远。

  施工环境直接影响城市容貌

  西安市作为陕西的省会城市,同时也是西北最大的旅游城市,向来比较重视城市建设中的环保、节能问题。现今,西安街头常能见到身背旋转搅拌罐的大型卡车,将预制好的商品混凝土,直接输送至施工现场浇灌,使以往因现场搅拌混凝土,干扰周边居民的粉尘、噪音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由于无须储运大量沙石、水泥等建材,也使得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得到保证。

  宝鸡市作为全国卫生优秀城市,早在2004年元月份便以政府文件形式,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城区内凡使用水泥超过500吨的工程项目,应当使用预制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严格控制施工建设对城区环境的污染。

  然而,省内其他一些城市的实际情况,却有些不尽人意。同是旅游城市的延安市,由于政府部门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包括投资1.37亿元的市政重点工程“体育场改造项目”在内,几乎市区内所有的施工项目仍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的传统施工方式。家住西沟路的退休教师王某告诉记者,他家隔壁是一处高层住宅楼的建筑工地,那里白天施工晚上进料,弄得附近的街道上满是散落的沙石建材,而整日轰鸣的水泥搅拌机,实在令他和老伴痛苦不堪,遇到有风的天气,家里从桌上到地上全是水泥粉尘,连窗都不敢开。

  价格偏高困扰发展普及

  虽然,使用预制商品混凝土的施工方式,可以有效控制城市环境污染,保证施工质量,而且企业化生产可以降低能耗10%以上,但自国家禁止部分城市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数年来,省内其他一些城市很难得到推广,究其原由,偏高的价格以及昂贵的投资成本,成为制约这一环保施工方式普及的根本原因。

  目前,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要比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每立方米高出60至100元,令许多施工单位不愿接受,致使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受到阻碍。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混凝土生产设备、车辆投资较大,一般都在数千万元以上。再者商品混凝土在生产、运营中的成本居高不下,使这种新兴施工方式的市场竞争力大打折扣,自然无法体现其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延安市某建筑开发商曾给记者坦言,他们开发的一处高层商住楼,倘若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要比现场搅拌混凝土多支出近百万元,相比之下,支付市容、环保部门的罚款要划算得多。

  业内人士评述发展之路

  针对这种新兴施工方式在推广中面临的问题,业内一些专家告诉记者,在国际上,美国和日本是商品混凝土生产大国,年产量均在2亿立方米左右,约占本国混凝土总用量的80%。在国内,目前诸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商品混凝土使用量也已经达到总用量的60%至80%左右,已经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从现实意义上讲,发展使用商品混凝土除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外,其综合经济效益很高,以西安市为例,截至2005年初,已经建成的各类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36家,年产值15亿元,给国家和地方上缴税金超过1亿元,成为当地一大经济支柱产业。而取得这些成效,与有关政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广城市建设环保增效措施密不可分。与此同时,若想让商品混凝土得到大范围推广,创造社会效益,得到市场认可,商品混凝土行业就必须加大技术创新,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生产成本,缩小或者消除价格上的差距,具备市场竞争力,真正发挥这种新兴环保施工方式的社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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