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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采暖季错峰时长不能少于连续5个月

2021/01/19 16:36 来源:中国建材报

每年自10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实行常态化错峰生产,各企业根据生产安排和熟料储备情况,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年度错峰生产,错峰时长在完整供暖期内不能少于连续5个月。......

为进一步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当前,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仍然艰巨。全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要求,科学谋划、分类指导、差异管控、落实责任,加强绩效分级和区域联动,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化解黑龙江省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不足矛盾,有效压减过剩产能,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与取暖污染排放叠加,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促进水泥行业提高绿色生产水平,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通用水泥的错峰生产安排。一是生产通用水泥熟料的生产线,每年自10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实行常态化错峰生产,各企业根据生产安排和熟料储备情况,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年度错峰生产,错峰时长在完整供暖期内不能少于连续5个月。

二是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达到设计处理数量的(设计处理量以企业向环保环评部门报各批准的项目可研日处理垃圾量为准)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没达到的,按照实际处理量与设计处理量比例进行错峰生产,由省水泥协会根据企业提供的处理数量及政府补贴款金额确定实际处理量,报省工信厅认定具体错峰生产停窑时间。企业应建符合环保要求的储存库,做好停窑期间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工作。

三是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在错峰生产期间不能停窑的,应在省工信厅组织下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

通知明确了特种水泥的错峰生产安排。专门生产特种水泥的熟料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停窑时间由属地市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自行确定,但全年错峰时间不应低于5个月。

此外,通知还对统筹协调谋划,处理好错峰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关系;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环保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律;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环境;认真总结经验,夯实错峰生产常态化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编辑:刘群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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