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制定空气质量改善计划:2025年煤炭消费量降10%,推动绿色转型
河北省计划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旨在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措施包括: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严控煤炭消费,淘汰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减少CO排放。
拟对申报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近日,河南发布《关于对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2019-2021年已被评为绩效分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发现自评级以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在2021年10月份以来因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违规进入国五以下车辆等违规行为多次被通报或被立案查处的,严格实施降级处理。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坚持“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级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河南省《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21〕94号)要求,拟对申报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把关
各地要充分利用好绩效评级的重要抓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认真落实《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提升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在专家对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第一、二、三批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抽查复核后须“整改完善后复审”的,参照省厅做法,认真履职尽责,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培育推动企业“梯度达标”,将绩效评级动态调整工作做实、做细,促进行业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整体升级。
二、实施动态管理
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对2019-2021年已被评为绩效分级A、B级及绩效引领性的企业,发现自评级以来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在2021年10月份以来因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违规进入国五以下车辆等违规行为多次被通报或被立案查处的,严格实施降级处理。
三、按时核查报送
各地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要求,组织行业专家从严、从细、从实对申报2021年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须“整改完善后复审”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对完成整改并全面达到申报级别绩效水平的企业,经市局主要领导分别在现场核查企业汇总表和企业专家审核意见表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月5日前报省厅大气处。省厅将根据各地上报结果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及行业专家开展抽查复核。
2021年12月24日
主办:大气环境处督办:大气环境处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编辑:孙蕾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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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计划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旨在改善空气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措施包括: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严控煤炭消费,淘汰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禁止新增钢铁产能,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减少CO排放。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多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定的。办法明确了排污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并遵守其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许可证不得排放。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内容、申请与审批流程、排污管理、监督检查等程序,并指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排污单位需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该通知旨在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措施包括: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能源,优化煤炭利用,加强油气资源开发;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新能源产业和农牧业;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如碳达峰试点,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和城乡建设;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深化区域开放合作,促进区域协作和国际绿色发展合作;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健全工作机制以确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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