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工伤意外伤害理赔项目扩展8倍

2011-01-10 00:00

  从今年1月1日起,京卡.互助服务卡搭载的北京市工会会员《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大大提高普惠力度。据悉,火灾救助金的最高限额由原计划的3000元提高至10000元,非工伤意外伤害理赔标准由原来的33条扩大至243条,一般性骨折、皮肤撕裂伤、烧烫伤等非致残因素都将纳入到救助项目。

  北京市总工会今天表示,自去年8月份推出此项保障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陆续接到大量的咨询电话和理赔申请。截止到2010年12月,已累计接听答复业务咨询电话4000余次,受理赔付85例,赔付金额70万元。其中死亡赔付30人,赔付金额60万元,火灾赔付41人,赔付金额9万元,伤残赔付14人,赔付金额1万元。

  2011年,北京办事处将《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的赔付标准进行大幅度调整,调整后提高了保障力度、拓宽了赔付内容、降低了赔付标准,能够受益的出险职工人数和受益程度将成倍增长。

  另外,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从今年起,推出职工互助保险新险种——《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据介绍,《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年缴保费60元,保障期一年,当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从住院第4天起可享受每天40元的住院津贴互助金,同一保障期内最高可获7200元住院津贴保障。该计划和其它保障计划一样同样具有收费低,赔付及时,手续简便等特点,为广大职工提高抵御风险能力提供了多方位选择。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条件,凡女职工年龄未满55周岁、男职工年龄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等项保障计划形成互为补充,互为促进的多重医疗保障防护墙,将进一步降低职工因意外和疾病造成的医疗负担。对于满足不同层次职工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建全职工互助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职工医疗保障体系, 将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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