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新国家赔偿法将实施 赔偿原则不再强调是否违法

2010/11/30 00:00 来源:

......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过去相比,有哪些重要变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这次修改明确了有条件的结果归责原则,完善了赔偿的程序,提高了赔偿标准,确立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而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统一支付等,这些修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旧法相比,无疑是重大的进步。

  “有条件的结果归责原则”,通俗地讲就是赔偿原则不再强调是否“违法”,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受害人要想获得赔偿,首先要侵权机关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确认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而新国家赔偿法取消了这个确认程序,规定受害人可以依据能够证明自己无辜的任何的法律文书,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

  按照新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也是将“行使职权”前的“违法”二字取消,也就是说即使合法行为造成的不当损害也要赔偿。

  规定赔偿金由财政部门而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统一支付,最大的意义就是赔偿义务机关不会因为自己要支出赔偿金而久拖案件,使得受害人一次次地失望。

  按照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受害人从递交支付赔偿金申请后,最多22天,就可以拿到国家赔偿金。而且这次扩大了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都列入范围。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14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14

青海省

¥ 441.41
2024-06-14

甘肃省

¥ 411.97
2024-06-14

陕西省

¥ 347.35
2024-06-14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14

云南省

¥ 343.37
2024-06-14

贵州省

¥ 387.76
2024-06-14

四川省

¥ 393.64
2024-06-14

重庆

¥ 389.81
2024-06-14

海南省

¥ 432.19
2024-06-14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14

广东省

¥ 299.64
2024-06-14

湖南省

¥ 316.27
2024-06-14

湖北省

¥ 308.01
2024-06-14

河南省

¥ 354.60
2024-06-14

山东省

¥ 347.69
2024-06-14

江西省

¥ 308.39
2024-06-14

福建省

¥ 315.05
2024-06-14

安徽省

¥ 330.99
2024-06-14

浙江省

¥ 372.64
2024-06-14

江苏省

¥ 329.3
2024-06-14

上海

¥ 347.73
2024-06-14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14

吉林省

¥ 462.45
2024-06-14

辽宁省

¥ 435.38
2024-06-14

内蒙古自治区

¥ 386.97
2024-06-14

山西省

¥ 338.20
2024-06-14

河北省

¥ 380.59
2024-06-14

天津

¥ 408.21
2024-06-14

北京

¥ 389.43
2024-06-15 06: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