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浙江成人高招出新政策

2007/08/03 00:00 来源:

......

      浙江成人高校招生新政 禁止以预科跟读形式招生

  昨天(8月2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07年该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网上报名从8月16日开始至8月30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站(www.zjzs.net)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分和专业招生计划。未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成人高校和专业不得招生;未经批准,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或减计划招生。

  去年有15.65万人报考

  2006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报考人数15.65万人,其中报考专升本5.02万人,高起本0.68万人,专科9.95万人;经该省审核汇总并公布的省内外高校共安排招生计划10.35万人(不含教育部已经下达到该省但因在该省函授站未审批而撤回的1175名省外院校计划),实际录取约11.0万人,其中,专升本录取3万人,高起本录取2997人,高起专录取7.7万人,若加上单考单招成人高校脱产班1.2万余人,总录取规模为12.2万人。

  新的政策和要求

  1、禁止招收“预科生”、“跟读生”

  自2007年招生始,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全脱产学生放到校外函授站学习,更不得将任何学习形式的学生放到未经学校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校外函授站;不得举办“超前班”、招收“超前生”、“预科生”、“跟读生”,杜绝考生“先上车后买票”现象。

  2、杜绝组织省际异地报考

  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不得异地举办脱产班,不得组织考生省际异地报考,不得委托各院(系)、函授站(点)、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为方便在我省工作的外省户籍考生的报考,此类考生可凭暂住证或工作证等固定居住证明报名。

  3、专业考试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进行专业加试,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专升本的录取分数线确定

  专升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类按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兼顾生源情况划定。

  5、关于加分、降分政策

  对退役士兵优惠范围扩大,“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取消“电大、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政策。

  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均可报考。其中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浙江省原则上只接纳本省户口的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外省户籍考生确需在该省报考,须凭暂住证或在该省工作的单位证明或有关固定居住证明。允许在省内跨市县报考。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30日,考生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按规定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及志愿信息。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杭州市区为9月7日-13日,杭州市区以外均为9月7日-11日;考生持本人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自己选定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手续。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到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报考专升本、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考生可分别填报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高中起点本科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但考生不得跨类兼报在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对各批次录取中生源不足的院校,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未被其他院校录取的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有关院校,由各有关院校负责向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不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

  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在11月底至12月5日,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专升本及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第二批:普通高校(不含高职学院)及教育学院的专科专业;第三批:其他院校的专科专业。

 


(中国水泥网 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政策导向是推动水泥行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水泥行业唯有紧跟时代步伐、主动适应变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推动散装水泥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03年1月10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国家经贸委全国散装水泥办公室致浙江水泥散装率连续三年全国省、区第一的贺信上批示:“散装水泥发展的经验值得总结,使我省各行业、产业都树立赶超意识,奋发向上,力争先进,开拓创新。向水泥产业的干部、职工致敬,并希望继续保持先进,取得新的成绩。”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大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大工程”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来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或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规范和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已经2023年8月4日总局第1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

上拉加载更多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6-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92
2024-06-0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314.51
2024-06-07

青海省

¥ 441.41
2024-06-07

甘肃省

¥ 387.09
2024-06-07

陕西省

¥ 347.35
2024-06-0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6-07

云南省

¥ 342.83
2024-06-07

贵州省

¥ 387.76
2024-06-07

四川省

¥ 381.32
2024-06-07

重庆

¥ 337.56
2024-06-07

海南省

¥ 432.19
2024-0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38.47
2024-06-07

广东省

¥ 298.50
2024-06-07

湖南省

¥ 323.49
2024-06-07

湖北省

¥ 323.98
2024-06-07

河南省

¥ 354.60
2024-06-07

山东省

¥ 347.69
2024-06-07

江西省

¥ 308.39
2024-06-07

福建省

¥ 315.05
2024-06-07

安徽省

¥ 333.30
2024-06-07

浙江省

¥ 363.18
2024-06-07

江苏省

¥ 330.09
2024-06-07

上海

¥ 347.73
2024-06-07

黑龙江省

¥ 508.96
2024-06-07

吉林省

¥ 462.45
2024-06-07

辽宁省

¥ 435.38
2024-06-07

内蒙古自治区

¥ 378.18
2024-06-07

山西省

¥ 334.95
2024-06-07

河北省

¥ 379.49
2024-06-07

天津

¥ 408.21
2024-06-07

北京

¥ 389.43
2024-06-08 16:2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