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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忽视不得!

2004/12/29 00:00 来源:

......

问题: 

    您好。 

    我通过应聘在一家化妆品公司任区域经理,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单位在我上班两个月后开会,将一份单位的规定发到我们手中,该文件规定:区域经理每个月需要完成业务量5000元才能拿到全额工资,否则按百分比下浮。单位要求每个人签字,我没有签同意该文件内容字样,单位也未公开张贴通知并讨论。 

    7月份单位以业绩不好为由扣掉我工资1400元后,我提出争议,老板说不干就走,而且我们是8月17号才发7月份工资。在合同中规定每月发工资的日期是每月15号,可公司5月份没有说明理由的情况下拖到6月28号、6月份拖到7月22号。7月扣工资后我提出单位应补发扣掉工资(在合同中并没有关于能力和业务量的特别注明),老板不同意,并说公司的事情他说了算,这件事情发生前我们有5位员工都没有拿到工资离开了,我找了劳动局最后以调解不成让我上法院,我想知道: 

    1、在法院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对5、6、7月不按时发工资要求经济补偿; 

    2、8月22号单位不与理睬使我终止工作,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补偿违约金? 

   3、单位关于业务量的文件发到我们手上要我们签字确认领到该文件,但领到就一定是我们同意吗?单位以此来扣工资合理吗? 

    4、关于违约金的补偿数额,在合同中我们约定一方违约要付另一方5000元,那么我们是按5000元算还是一个月工资算? 

    5、现在我们以前被扣工资的同事委托我上诉,我可以代表他们上诉吗? 

                                   急切等待的人 HENGK 

    答复: 

    HENGK的问题有一个地方百思不得其解,就是这一句话:“我找了劳动局最后以调解不成让我上法院”。这句话的理解决定了HENGK是不是已经过了劳动仲裁程序,也就关系到HENGK最终在法院里能不能再提新的要求的问题。 

    由于考虑到劳动局不可能不知道劳动争议案件应该先去劳动仲裁,所以我只能假设HENGK已经劳动仲裁过了,所说的找劳动局就是劳动仲裁,调解就是劳动仲裁中的调解。 

    如果真是这样,HENGK犯了很多劳动者都有的一个大错误!他们都认为法院才是司法程序,劳动仲裁只是政府部门做调解工作的程序。所以不少劳动者在仲裁时自己不懂也上阵,最后弄得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丧失了解决自己问题的机会。 
为什么这样说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换句话说,劳动争议仲裁是去法院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途径,没有经过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去法院起诉。我们理论上把这种体系称为“一裁两审”制度。 

    正因为这样的制度,所以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结束后,仲裁双方任何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就必须在原仲裁范围内起诉。具体表现为:仲裁申请人(地位类似于法院原告)没有在申请仲裁时提出的请求,在法院也不得提出;仲裁被申请人(地位类似于法院的被告)如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也只能对不服部分起诉,不能添加自己在仲裁时未提出的请求。如果双方需要提出其他请求,必须再另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案审理。 

    因此HENGK1、2、3、4问了那么多,我很怀疑还有没有必要,如果已经过了仲裁的话,他无法再提出这些请求了。只能另外申请仲裁。由于仲裁时效只有60天,而一般仲裁审理也要3个月,如果发现仲裁请求不对再另外仲裁的话,往往时效都过了,所以不少人申请仲裁的机会就这样流失。 

    劳动法苑网告诫大家:劳动仲裁程序忽视不得!强烈建议在仲裁前就认真对待,找劳动法专业律师作咨询或者请律师帮助仲裁诉讼。 

    对于HENGK的其他问题,在此简要回答: 

    1、你先要判断是不是法律上的无故拖欠,具体判断标准可以参考《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上)》一文,如果是无故拖欠的,可以要求拖欠工资额25%的经济补偿,不过在实践中单位虽然晚点,但还是发放工资的去申请仲裁诉讼的不多。 

    2、如果22日仍有工资被拖欠,你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且有经济补偿,关于这点的法律依据详解,请参考《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下)》。 

    3、该文件实际上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并不是你们签收生效的,你们签字只表示知道并遵守,规章制度的生效在《规章制度的效力》一文中有详细解释,在此不再多说,建议看一下。 

    4、如果你因为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而辞职,不必支付违约金。 

    5、你们同事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必须先去劳动仲裁。如果多人一同仲裁,一并审理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人出庭。(完)

编辑: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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