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 -

- 留言 -

应急管理部公开征求 《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

2022/01/12 13:43 来源:应急管理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月1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

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以下简称严重违法失信)是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并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惩戒和信用修复,并记录、共享、公开相关信息等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管理制度,加大信息保护力度。推进与其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共用,健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查询、应用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章 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

第六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二)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四)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

(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第七条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下列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二)以欺骗、行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或者出租、出借相关许可证件、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三)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的;

(四)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信息,在有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规定,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单位和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实施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三章 列入和移出程序

第九条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书面决定前,应当告知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告知内容应当包括列入时间、列入事由、列入依据、惩戒措施提示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等事项。

第十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应当出具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工商登记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员姓名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列入时间、列入事由、列入依据、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救济途径等事项。

告知、送达、异议处理等程序参照行政处罚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作出列入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作出列入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部门网站和其他指定的网站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公示信息包括工商登记注册名称、登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人员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列入名单的起止日期、作出决定的部门等事项。用于对社会公示的名单信息,应当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非必要信息可以不公示。

第十三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期限为3年。管理期满后由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移出,并进行公告,解除惩戒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日起满12个月,可以依申请提前移出。

第十四条在决定移出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通过部门网站、其他指定的网站停止公示。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列入、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 信用修复

第十六条鼓励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修复条件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1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提前移出申请。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发生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四)已按要求作出并公开信用承诺。

第十八条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提前移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申请书、安全生产守信承诺书以及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应急管理部门自受理提前移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作出是否予以提前移出的决定。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作出准予提前移出的决定,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作出准予移出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移出名单、停止信息公示、解除相关惩戒措施。

第二十一条应急管理部门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申请提前移出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撤销提前移出决定,恢复列入状态。名单管理期自恢复列入状态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实施相应惩戒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予提前移出。

应急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提前移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人员对不予提前移出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管理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7〕59号)同时废止。

附件:
【关于《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doc】

编辑:周程

监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水泥网立场。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ccement.com。(转载说明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网友留言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水泥网立场

暂无评论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6家水泥企业被评为“2023年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在2023年评选出了全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共有六家水泥企业入选。这些企业分别是唐县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莒县中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泉头集团枣庄金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双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这些企业的入选展现了它们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卓越表现和行业领先地位,标志着它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努力和成就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推崇。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建中国特色煤矿安全法治框架——《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解读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构建了中国特色煤矿安全法治框架,强调“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国家、地方、企业在煤矿安全中的责任边界。该条例旨在健全煤矿安全法律制度,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和法治化治理,提升煤矿安全水平。条例的发展历程反映了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逐步完善,其理论基础是多元主体参与、组织架构的双重监管和企业自我管理的结合。通过国家监察的独立监督、地方监管的属地管理和企业负责的自我管理,形成有效的安全治理体系。

国家矿山安监局重庆局约谈重庆海螺水泥

约谈会通报了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重庆海螺水泥、海螺水泥集团川渝区域管委会、海螺水泥集团分别作了检讨发言。

吴忠市副市长李晓玲到吴忠赛马红柳山矿山检查

为规范矿山复工复产程序和标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矿山春节后安全、平稳、有序恢复生产。近日,吴忠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晓玲一行对吴忠赛马红柳山矿山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葛洲坝水泥召开2024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3月4日,葛洲坝水泥在武汉本部召开2024年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山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

2月29日上午,山水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总部六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二〇二四年春节团拜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及发表的文章《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工地塌方,2人遇难!安全提醒!

在土方开挖作业过程中出现塌方,致两名施工人员被困。

广州通报:在建工地塌方,2人遇难

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山水集团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全方位把牢安全关

近日,山水集团各单位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全方位把牢安全观,确保新的一年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2024-02-28 安全生产 山水

怀宁上峰召开节后收心暨安全防范培训会

怀宁上峰2月17日和19日邀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组专家江航东围绕安全教育以“收思想、调状态、重安全、抓落实”为主题针对全体员工讲授了开年第一课——节后收心暨安全防范培训会。

2024-02-26 上峰 安全生产

鱼峰集团董事长雷震彬率队开展“四不两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

2月21日-22日,鱼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雷震彬以“四不两直”方式到北海鱼峰、柳州鱼峰防城港中转站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

华东材料南京有限公司揭牌

2月23日上午,华东材料南京有限公司在一片热烈庄重的气氛中隆重举行揭牌仪式。

四川北川中联: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西南水泥所属四川北川中联紧盯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用“拉满弓”的奋战状态加速提质增效,压实工作责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中国建材魏如山一行到池州中建材年产4000万吨骨料生产基地项目调研指导慰问

中国建材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建材股份党委副书记、总裁魏如山调研池州中建材年产4000万吨骨料生产基地项目并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座谈会。

海螺水泥:大干一季度、勇夺开门红

人勤不负春光好,海螺水泥各单位已闻令而动、迅速落实,到处都是奋勇争先、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广大干部员工纷纷表示将坚定信心、只争朝夕,全力拼出“开门红”、跑出“新景象”。

江西南方:开工第一课,开启新征程

贯彻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

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2月18日,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多地政府领导深入华新工厂调研 助力“开门红”

多地政府领导深入华新工厂调研助力“开门红”。

2024-02-19 华新 安全生产

相山水泥召开节后收心会

相山水泥召开节后收心会,吹响开工复工“集结号”。

天瑞水泥所属分子公司积极开展清雪除冰行动

1月31日晚开始,河南、安徽等地迎来大范围降雪,给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为了保生产、保销售、保生活,天瑞水泥所属分子公司积极开展清雪除冰行动。

2024-02-06 天瑞 安全生产

江西省建材集团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1月31日,江西省建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陈文胜一行赴设计院公司、南昌商砼公司和所属外租店面督导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

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生产经营工作会暨2023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近日,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生产经营工作会暨2023年度经济运行分析会。

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议

2月2日,鱼峰集团召开2024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议。

亚泰集团调兵山水泥公司组织春节前安全大检查活动

安全是企业经营发展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工作更要常抓不懈,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024-02-04 亚泰 安全生产

天瑞水泥分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各项活动

为吸取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安全事故教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天瑞水泥分子公司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安全排查活动。

2024-02-03 安全生产 天瑞

宁夏建材:守牢安全环保底线

1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召开安全环保工作视频会,中国建材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新华作工作报告,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于猛总结发言。会后,宁夏建材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公司安全环保专题会议,细化分解集团安全环保工作要点和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推动矿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2023年以来,矿山领域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中国建材集团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

1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召开安全环保工作会议,总结2023年安全生产、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查找短板弱项,部署2024年集团安全环保重点工作。

江西省建材集团消防等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1月30日下午,江西省建材集团消防等安全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工伤预防培训纪实

在石家庄市工伤预防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与河北思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联手承办了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工伤预防培训,截至目前,共承办了两期,200多名职工接受了工伤预防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山亚南方水泥:加强系统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杭州山亚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零违章”活动为载体,落实公司领导层和管理层每月开展一次行为观察,每季分享一个事故案例心得,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会议、参与一次检修项目风险评估、检查一项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班组岗位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加强面对面沟通,实现全员参与企业安全管理的目标。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让执法监督真正“长牙带刺”

立即启动对黑龙江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山东聊城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新明一行到山水集团莘县公司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1月15日,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新明,在莘县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忠信,应急管理局局长吕宗梁一行陪同下,到山水集团莘县公司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山西打出“组合拳” 破矿山安全“十多十难”

非煤矿山企业“多、小、散、弱”,安全防控难度日益加大。

应急管理部:6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内浮顶储罐检修安全规范》等6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标准文本附后),现予公布。

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即将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经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疆天业水泥产业吹响首季“开门红”号角

新年伊始,天业集团明确了2024年一季度生产任务目标,为水泥产业下达了水泥熟料生产任务。

应急管理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怎么干?

1月3日至4日,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江西水泥:深入学习“两办”《意见》 助推矿山安全发展

江西水泥将立足于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安全隐患自查,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云南省省长王予波到华新富民工业园调研

12月31日上午,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予波携调研组到华新富民工业园,深入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6死4伤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2人被逮埔,2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

据央视新闻消息,12月30日,记者从成都金简仁快速路项目“9·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组获悉,经调查认定,“9·13”事故是一起因塔吊安装人员违规作业、施工现场管理不力、日常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职责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12-31 事故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新天山水泥董事长刘燕一行赴江西水泥所属中材萍乡调研

中国建材股份党委副书记刘燕一行赴江西水泥调研,肯定其近年成绩,强调要坚定信心、坚持高质量发展、顺应行业趋势。新天山水泥总裁赵新军希望江西水泥提前谋划、深耕市场、深化生态建设,严抓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部印发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

为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要求,应急管理部组织制定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重点监管目录》。

皖维集团水泥分厂熟料产量创历史新高

截至12月22日,皖维集团水泥分厂熟料年度产量创历史新高!

工信部: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减排,严控水泥新增产能

会议强调,2024年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十二个方面重点任务。

[视频]水泥地上烧烤为什么会爆炸?

水泥地上烧烤引发爆炸?这些安全隐患需注意。

白山北方:多措并举 做好降本增效大文章

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葛洲坝水泥:把好“安全观”,严守“平安线”

中国能建葛洲坝水泥公司所属单位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把岁末年初“安全关”。

微信关注
时间 地区 均价
2024-04-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57.74
2024-04-17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97.87
2024-04-17

青海省

¥ 416.22
2024-04-17

甘肃省

¥ 372.95
2024-04-17

陕西省

¥ 306.73
2024-04-17

西藏自治区

¥ 635.00
2024-04-17

云南省

¥ 326.77
2024-04-17

贵州省

¥ 312.57
2024-04-17

四川省

¥ 352.34
2024-04-17

重庆

¥ 330.08
2024-04-17

海南省

¥ 402.19
2024-04-1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305.45
2024-04-17

广东省

¥ 325.85
2024-04-17

湖南省

¥ 312.94
2024-04-17

湖北省

¥ 319.23
2024-04-17

河南省

¥ 327.33
2024-04-17

山东省

¥ 301.62
2024-04-17

江西省

¥ 317.07
2024-04-17

福建省

¥ 307.55
2024-04-17

安徽省

¥ 313.25
2024-04-17

浙江省

¥ 342.2
2024-04-17

江苏省

¥ 308.02
2024-04-17

上海

¥ 332.73
2024-04-17

黑龙江省

¥ 390.49
2024-04-17

吉林省

¥ 331.13
2024-04-17

辽宁省

¥ 302.53
2024-04-17

内蒙古自治区

¥ 337.13
2024-04-17

山西省

¥ 314.54
2024-04-17

河北省

¥ 346.24
2024-04-17

天津

¥ 338.21
2024-04-17

北京

¥ 349.43
2024-04-18 1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