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一年(2011.11-2012-10),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十几起事故发生,造成数十人丧生。如此之多的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太多”、“太多”,这些数字已经使我们心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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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麻痹酿大祸
在国内很多企业中,非特殊工种人员“搭把手”帮助做份外的“小事”并不少见。甚至会被当做是乐于帮助同事的“热心肠”,然而,这其中往往隐藏着导致发生大祸的隐患……[详细]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国务院在2008年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强调要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其中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作业规范、管理严格……[详细] |
追问一:事故频发,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不慎?
安全事故之后,紧接着就是事故原因的调查。常见于报的是“人员误操作”的原因解释。然而,这种“后天”的不慎就是造成悲剧的全部原因吗?都说“安全生产设计先行”,如果在源头做好,悲剧是否就可以避免。是不是在寻找外部原因的时候,也该从内部自检呢?
追问二:生命陨落,该谁来负责?
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事后的追究责任只是为了制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但事实上,虽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失去亲人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我们要做的不是事后的问责,而是要让一切“安全隐患”消失,真正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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