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1103-JC-2021-01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4线阿克苏过境段公路工程AKSGJ-2标段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交通专项建设资金及地方自筹 ,资金已落实,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阿克苏市工程内容:AKSGJ-2 标段起点接 AKSGJ-4 标段 K1002 285 南疆铁路大桥引道终点,途径阿克苏纺织工业园,预留河南路互通与园区规划的城市主干路相交,设分离式立体交叉与 X312 相交,设百果园互通与 S207 相交,终点接 AKSGJ-4标段 K1020 890 阿克苏河大桥,路线全长 18.654km。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2.3 招标依据:.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8]101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招标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3.1.2生产能力:沥青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水泥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沥青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防水防裂基布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代理商(销售商)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3.1.4质量保证能力: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3.1.5供货业绩:近3年内(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3.1.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3.1.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1.9制造商和代理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被公路管理局通报处理。投标人须将相关通报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说明。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06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3: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广州路13号路灯管理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4线阿克苏过境段公路工程AKSGJ-2标段项目经理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请自带U盘或提供邮箱账号。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一包一投,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03月02日8: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02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西一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6.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2日10:00时。6.2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西一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7.发布公告的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上同时发布。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刘超 17755111518 李杰:13999695548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路15号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部邮箱:348749813@qq.com 48567351@qq.com8.2物资使用单位信息:8.2.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4线阿克苏过境段公路工程AKSGJ-2标段项目经理部联系地址:新疆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广州路13号路灯管理所联 系 人:李杰电 话:13999695548邮 箱:48567351@qq.com2021年02月01日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包件划分表招标编号:CR1103-JC-2021-01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包件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招标人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保证金(万元)1AKSSN01天山水泥P.42.5缓凝吨26001000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14线阿克苏过境段公路工程第AKSGJ-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合同签订至施工结束项目指定工地投标保函2AKSSN02天基水泥P.42.5缓凝吨120001000投标保函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投 标 申 请 表招标编号:CR1103-JC-2021-01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投标保函□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 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