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福清风电项目水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20-08-25 16:07:5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9-04 16:05 开标时间 2020-09-14 16:0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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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水泥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水泥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包件1:福建省福建华电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地处福建省福清市龙高半岛东北侧,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场址涉及福清市的三山镇、高山镇,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36′57″、北纬25°32′10″。根据《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该场址位于海坛海峡中北部,由两块区域组成,总面积约35km2,规划装机容量300MW。本次工程共包含16台风机基础,风机基础均采用高桩混凝土承台基础,承台基础结构底面高程+4.00m(国家85高程,下同),承台采用强度等级为C50的高性能混凝土,基础桩基为钢管桩。

包件2: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福建平潭县北部的长江澳以东0~8km海域,总面积约13km2,水深20~25m,场址内有白冰岛及部分水下暗礁存在,海底地形较为复杂。

平潭长江澳海上风电场期项目共布置19台高桩承台基础,风机机位编号为01#~04#、06#、08#~11#、18#~20#、24#~26#、28#、29#、32#、36#。本批19台高桩承台基础上部混凝土承台为现浇强度等级为C45高性能海工混凝土,承台直径均为16.4m,底高程▽6.0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顶高程11.0m,厚5.0m。承台混凝土分两期浇筑,其中一期混凝土厚0.8m,二期混凝土厚4.2m。桩基采用6根直径Φ2.1m、壁厚26~32mm的钢管桩,桩长为47.0~77.5m(含1~1.5m预留长度)。6根钢管桩在桩顶平面沿直径Φ11.8m的圆周均匀分布,基桩空间倾斜率为5:1,桩顶埋入混凝土承台长度约2.0m,桩顶通过钢梁系统与基础环之间采用刚性连接成整体,用于承受并传递上部风机荷载。

2.2招标内容

水泥品牌要求:海螺水泥、台泥水泥。

2.2.1本次物资采购招标普通硅酸盐水泥21500吨,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件一。

2.2.2质量要求。

包件1:水泥

水泥质量除应符合国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外,水泥熟料中铝酸三钙含量还应控制在6~10%范围内。不得采用立窑水泥和烧粘土质的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每批水泥发货时,随货附有出厂合格证,水泥应标明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采用专用车辆装运,不得混装运输,承包人应在装运水泥的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须具至少拥有年产300万吨水泥以上能力。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几年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和代理商均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几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完成报价的录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5.2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投标文件寄出。

5.4投标文件递交种类:

装订成册、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以下地址分别寄出:

正本:邮寄至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2号楼1001室,邮编:201114

收件人:张慧鑫联系电话:18217666052

副本1: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苏澳镇和平村平安码头,邮编:350318;

收件人:王立涛联系电话:18621191190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出即可,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单位:中交路建海上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2号楼1001室

邮编:201114

网上咨询联系人:张慧鑫联系电话:18217666052

福清风电项目联系人:王立涛联系电话:18621191190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