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部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3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 2020-07-31 16:20:0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8-07 16:16 开标时间 2020-08-11 16: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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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沥青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灞河大道位于蓝田县境内沿灞河右岸,起于席家河立交下信天游大桥下位置的现状滨河东路,沿灞河而下,途径席家河村、十里铺村、薛家河村、王坡、沙河村、李家小村、张河湾村、华胥镇、王家斜村、西北家具工业园区、燎原村等,终点止于蓝田与灞桥界的灞柳一路。项目合同段长18620米,标准路基宽度为26m,其中包括桥梁工程5座,1座大桥,4座中桥。分别为:1号桥,为纵向拼宽桥,标准跨径为30m,桥梁全长666.64m,为先简支后连续小箱梁桥;2号桥为桥长70.04m的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3号桥为桥长44.04m的实腹式拱桥;4号桥为桥长40.04m的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桥;5号桥为桥长57.04m钢筋混凝土空腹式拱桥。设置涵洞共6道,其中1道为新建,其余5道为利用旧涵拼宽。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

2.2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生产商或所代理的生产商需提供环评证或环评手续。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需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近1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或结算单等)。

3.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其他要求: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0年7月31日10:00至2020年8月4日10: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0:00至2020年8月7日10:00。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0年8月7日10: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灞河大道工程项目经理部”沥青混凝土招标。(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汇款备注灞河大道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标书款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110910384710901

帐号:招商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4.4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1日10时止,2020年8月11日1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每包件20000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0年8月11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灞河大道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498133866@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XXXX-使用单位账户账户),汇款备注灞河大道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户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9103847109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6.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监审部

电话:010-64240587

7.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桥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芙蓉园512号楼

标书汇款凭证发送邮箱:498133866@qq.com

供应商注册联系人:宋智勇

电话:15010432996

项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101省道中交三公局灞河大道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柳威

联系电话:18692764791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