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贵州省 | 贵阳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4-17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含运输服务)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一分局洛艾水库土建施工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洛艾水库位于册亨县丫他镇洛省村境内,所在河流洛艾沟为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一级支流板其河的支流,坝址距册亨县城约35km。工程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供水。水库总库容145.3万m3,正常蓄水位843.00m,相应库容121.9m3。建设内容主要由枢纽工程建筑物和输水工程建筑物组成。

工程总体布置由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溢洪道、取水口、压力钢管、供水灌溉、库区防渗帷幕、金属结构安装、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配水管线等建筑物组成。

大坝坝型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EL846m,坝底高程EL801m,其下设厚1m的C20常态混凝土垫层,最大坝高45m,坝顶净宽5.00m,最大底宽40.00m,坝顶长157.80m,大坝共分9个坝段,其中5#坝段为溢流坝段,长18.00m,左右两岸为非溢流坝段,左岸长75.30m,右岸64.50m。坝体上游为C15自密实混凝土防渗层,下游为C15堆石混凝土。

溢洪道位于大坝中部堆石混凝土重力坝,为无闸控制的开敞式溢洪道,闸孔径向布置在大坝坝体中部河床,共2孔,每孔净宽7.00mX2m;堰顶采用WES实用堰顶,堰顶高程EL843m,溢流面采用C30钢筋混凝土;下游设置钢筋混凝土护坦,长30m,底板厚1.5m,边墙为顶宽1.00m外侧1:0.4收坡的C30素混凝土。

取水口布置于左岸非溢流坝段4#坝段,采用坝内埋管方式,进口底板高程EL822.30m,孔口前沿设置拦污栅,进水口设置2.0×2.7m事故检修门及相应的启闭设备,通过渐变段后接DN=1000mm压力钢管,钢管外侧采用30cmC25钢筋混凝土包裹;坝后引水管线由坝后闸阀室连接供水管至各水池。

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投标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投标人索赔的依据。

2、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吨)

1

普通硅酸盐散装水泥

P.O 42.5

16042

2

普通硅酸盐袋装水泥

P.O 42.5

410

合      计

16452

洛艾水库土建施工项目所需水泥(估算总量约16452吨)的供货和运输服务。

数量:水泥估算总量约为16452吨,估算量不作为最终的采购量。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采购量以根据施工图纸确定的订单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品种、供货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具体供货期限和数量根据洛艾水库土建施工项目建设情况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洛艾水库土建施工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6、供货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工地(散装由供货方负责卸车,袋装由甲方负责卸车),运费由供方负担。

7、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进场水泥材料必须符合GB175-1999、GB175-1992。

(2)进场水泥材料应具有相符且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8、进场水泥材料重量确认

(1)水泥袋装原则上按清点数量为准,买方抽检实际称重超少于允许偏差时,卖方应无条件退货。

(2)水泥散装按双方认可的电子磅称重为准。买方抽检实际称重少于卖方称重重量的允许偏差时,卖方应无条件退货。

9、水泥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如复试报告评定为不合格时,即视为卖方供货质量问题,卖方应立即退货,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如因此造成买方工程误工,直接损失由卖方承担。

10、卖方按合同指定的生产厂家提供水泥材料,如因特殊原因调换生产厂家,卖方必须事先征得买方的认可,并提供水泥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料,经买方同意后方可调换

11、卖方供应水泥材料在经买方验收前的安全工作有卖方负责。验收后由买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

12.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水泥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国家标准,本工程采用的水泥必须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不同批次的水泥也应具备不同日期的《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供货能力和销售业绩的供货商。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能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厂家和第三方)及使用单位对供货的售后评价。

(3)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财务状况:

a、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b、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扫描件: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供货业绩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也可在报名时制作成PDF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线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未在平台中回函的将视为弃标。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一分局洛艾水库土建施工项目部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九局国际企业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定于2018年5月4日10:30在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水电九局国际企业大厦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出席开标,并对开标结果予以现场确认,投标人未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则视同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发放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8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8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8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8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