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沥青、钢材、支座、伸缩缝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3-05
投标截止:
2018-03-27
开标时间:
2018-03-27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南伞公路黄草坝至象达段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基础【2014】131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建设所需水泥、沥青、钢材、支座、伸缩缝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G219线黄草坝至南伞公路黄草坝至象达段,起点(K0+000)位于龙陵县黄草坝加油站G320线K3491+500桥头处,路线终点位于岔路田150米处省道S236老路上,桩号K35+102.077(=省道S236桩号K52+500),全长34.438公里。K0+000至K12+400段路基宽为12.0米;K12+400至K35+102.077段路基宽为8.5米;路面为沥青路面,技术标准为二级,工程投资约为6.0亿元。

2.2计划供货期:30个月(由招标人根据物资需求计划,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由招标人下达第一份物资需求计划开始至本招标项目交工验收结束为止。)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土建及路面施工所需的水泥、沥青、钢材、支座、伸缩缝,合同包划分、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见下表(注:所列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实际供货型号及数量会有增减变化,最终以实际用量为准,请各投标人考虑实际供货型号及数量变化带来的风险):

材料名称

合同包

规           格

暂定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水泥

C1

袋装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

87719

供货商供应到对应标段工地现场仓库或预拌混凝土拌合现场或路面拌和站,袋装水泥卸货由供应商负责,散装水泥由运输车辆直接卸货,施工单位配合,卸货后视为完成交货

散装4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

9064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1515

石油沥青

C2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国产,散装)

3176

供货商供应到对应标段工地现场仓库或路面拌和站,沥青卸货由供应商负责,卸货后视为完成交货。

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国产,桶装)

1000

钢材

C3

光圆钢筋(HPB300)

1702

供货商供应到对应标段工地现场仓库或混凝土预制场,钢材卸货由供货商负责,卸货后视为完成交货。

带肋钢筋(HRB400)

8708

钢绞线(φs 15.2mm)

712

支座

C4

GYZ400×84型板式橡胶支座

718

供货商供应到对应标段工地现场仓库,支座卸货由供货商负责,卸货后视为完成交货。

GYZ200×15型板式橡胶支座

96

GYZ300×65型板式橡胶支座

294

伸缩缝

C5

伸缩量QMF-40mm

51

m

供货商供应到对应标段工地现场仓库,伸缩缝卸货由供货商负责,卸货后视为完成交货。

伸缩量QMF-80mm

682

m

伸缩量QMF-160mm

28

m

2.4本次采购招标的水泥、沥青、钢材、支座、伸缩缝交货时间均以招标人下发的物资需求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在生产、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C1合同包(水泥采购)资质要求如下:

3.1.1.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必须具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万吨(32.5级、42.5级水泥),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52.5级水泥);

(6)同品牌同型号水泥近五年(2013~2017年度)内有4个(含4个)以上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水泥供货业绩;其中:要求52.5级水泥近5年(2013~2017年度)内至少有1个已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水泥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1.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的水泥生产厂家资格条件满足3.1.1.1条要求;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进入过经营异常目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5)销售代理商近5年(2013~2017年度)内至少有3个已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水泥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2C2合同包(沥青采购)资质要求如下:

3.1.2.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0万吨;

(6)投标品牌近5年内(2013~2017年度)在至少有2条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沥青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2.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的沥青生产厂家资格条件满足3.1.2.1条要求;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3~2015年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进入过经营异常目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5)授权代理商近5年内(2013~2017年度)至少有2条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代理销售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3C3合同包(钢材采购)资质要求如下:

3.1.3.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50万吨;

(6)投标品牌近5年内(2013~2017年度)在至少有2条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钢材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3.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家资格条件满足3.1.3.1条要求;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进入过经营异常目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5)授权代理商近5年内(2013~2017年度)至少有2条已完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钢材供应代理销售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4C4合同包(支座采购)资质要求如下:

3.1.4.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同品牌同型号支座近五年(2013~2017年度)内有2个(含2个)以上已交工验收大桥及以上桥梁建设项目支座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4.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的支座生产厂家资格条件满足3.1.4.1条要求;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进入过经营异常目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5)销售代理商近5年(2013~2017年度)内至少有2个以上已交工验收大桥及以上桥梁建设项目支座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5C5合同包(伸缩缝采购)资质要求如下:

3.1.5.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

(4)具有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同品牌同型号伸缩缝近五年(2013~2017年度)内有2个(含2个)以上已交工验收大桥及以上桥梁建设项目伸缩缝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1.5.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的伸缩缝生产厂家资格条件满足3.1.5.1条要求;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2014~2016年度)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进入过经营异常目录;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

(5)销售代理商近5年(2013~2017年度)内至少有2个已交工验收大桥及以上桥梁建设项目伸缩缝供货业绩,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2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一个合同包投标。

3.3所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先后优先满足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最多可获得共计1个合同包的投标资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按前述关联企业对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千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办事处(保山市太保南路123号农业银行住宿区(隆阳路上段))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材料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提交招标人备存);

(2)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除携带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外,应同时出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代理商所有材料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只需提供代理商的)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提交招标人备存)。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电子与纸质招投标同时进行,潜在投标人需办理电子报名和纸质报名两项报名手续,缺少任意一项报名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6)(地址: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5.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光盘和纸质版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jtj.baoshan.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登记的联系人必须固定,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传真及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若因联系不通或不畅(含节假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