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散装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福建省 | 福州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1-09
投标截止:
2018-01-12
开标时间:
2018-01-12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地铁二号线第五标段项目经理部已由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地铁二号线第五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散装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二号线工程桔园洲站至金山站(不含)土建施工项目5标段,包括两个车站和两个区间,即桔园洲站、洪湾站、桔园洲站~洪湾站区间和洪湾站~金山站区间的土建工程施工。

标段起讫里程为YDK20+569.139~YDK22+425.132,短链0.075m,跨度总长1855.918m;ZDK20+569.139~ZDK22+467.632,长链0.906m,跨度总长1899.399m。

桔园洲站设计长度约285.0m,洪湾站设计长度约208.5m,桔园洲站~洪湾站区间右线总长度约431.069m,左线长度430.876m;洪湾站~金山站区间右线全长约933.942m,左线全长977.230m,本段区间设1处联络通道兼区间泵房。两区间均采用盾构法施工,联络通道采用矿山法施工。

2.2招标内容:散装水泥品牌仅限于:台泥、金牛、炼石、万年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具有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满足项目散装水泥生产能力,具有与散装水泥(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散装水泥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500万人民币以上。供货商垫资能力不得低于300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散装水泥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施工要求。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代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商可以授权符合条件的多家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能力。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5日至2018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需要购买标书,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经招标人确认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直接网上下载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01月12日08时00分至2018年01月1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114.255.239.59/PMS/)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