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泥竞争性谈判(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20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发布时间 2017-12-20 10:21:36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8-01-03 开标时间 2018-01-0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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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沈阳地铁四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我单位中铁隧道集团第五建筑限公司负责沈阳地铁四号线十二标工程施工。本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为:中铁隧道集团第五建筑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上述项目水泥采购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二合同段,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包含一站一区间,分别为长白岛站、长白北站~长白岛站区间。长白岛站位于南京南街与长白中路路口西南侧,车站沿南京南街路西南北向布置。车站周边现状主要为住宅及商业用地,站址西侧为待建远大购物中心,东侧为已建中海国际社区;长白北站~长白岛站区间场地位于沈阳市浑河南岸,沿线场地现状主要为南京南街,车流和人流量较大,局部为绿化带和民房。

本工程要求总工期14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2采购内容

见附表。

3.竞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竞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其中生产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及其以上,年生产能力在200万吨及其以上,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代理商(经销商)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及其以上,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所代理(经销)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能力要求: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资金和财务状况,若为厂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竞价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厂家相关资料。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若为厂家须提供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竞价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厂家要求的资料。

(4)供货业绩要求:竞价人提供近两年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建设项目2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投标人。

(6)不接受沈阳地铁工程水泥甲控合格供方供方名单以外商家提供产品。

见附表。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潜在竞价人购买谈判文件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与谈判。

4.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竞价人:请于2017年12月20日10:00至2017年12月25日10:00,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响应同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竞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并根据所需购买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采购人指定帐户。

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包件(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包件)售后不退。本次谈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必须在规定的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内(以到账时间为准),从竞价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本次谈判不接受个人汇款,违者后果自负。

4.3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汇款单位名称与竞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竞价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竞价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竞价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5日10时00分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谈判方式,谈判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09时00分(即为谈判开始时间)。同时竞价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前现场递交纸质谈判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3日8:30-9:00)。

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仙岛北路艺墅公馆三楼中铁隧道集团沈阳地铁四号线十二标项目部。

5.2逾期上传或送达的竞价文件、网上报价与纸质版竞价文件不一致的竞价人视为不通过资格评审。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8年1月3日09时00分。

6.2谈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仙岛北路艺墅公馆三楼中铁隧道集团沈阳地铁四号线十二标项目部

6.3采购方临时组建谈判组和监督组。

6.4竞价方式:原则上采取最低价成交竞价方式,但不排除在对竞价方资质评审时,经谈判小组商议决定其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销售业绩等方面不满足本项目谈判要求的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