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散装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
发布时间 2017-12-12 11:42:28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1901-12-14 04:45 开标时间 1901-12-14 04:4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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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招标公司散装水泥采购

2、招标编号

3、项目地点:招标公司矿区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招标公司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龙泉矿井为年产500万吨原煤的现代化矿井,本次散装水泥采购主要用于治理水害地面注浆使用。

二、采购内容及招标要求:

1、采购内容:招标公司散装水泥采购,标号为P.O.42.5,约3万吨,按实际需求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等。

3、供货时间:收到采购方电话通知12小时内供货到达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泥的生产或销售,且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水泥每天持续不间断最大供应量不少于1000吨,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能够保证货物及时按甲方要求运输到达指定地点。

2、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

3、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同类项目供货业绩(以合同书为准,近3年指:2014年12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须在近三年内);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商授权书(仅限代理商投标的提供)、生产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和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书为准,近3年指:2014年12月至今,合同签订日期须在近三年内)。

备注: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发布。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08日—2017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8:00-12:00,13: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

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与千峰南路交汇处晋联国际中心22层;

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