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2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11-21 11:41:33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2-15 开标时间 2017-12-15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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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采购条件

1.1新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公司依据《关于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工程物资采购计划请示的批复》、《关于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工程水泥采购方式变更请示的批复》电物管【2017】第580、645号)意见实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采购组织形式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自行组织实施开、评标,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新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兴隆西站、安匠站、承德南站、承德县北站、平泉北站五站站房、雨棚、生产生活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自北京市、河北省分界DIK92+516至河北省、辽宁省分界DK283+961,线路长度191.646km,其中站房总面积38482.91㎡,雨棚总面积52948㎡,站台总面积50400㎡,生产、生活房屋总面积26330㎡,中标合同金额为75936.1157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京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悉地(北京)国际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赛瑞斯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招标公司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项目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采购物资为京沈客专京冀段站房一标段工程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依据物资类别不同,拟划分为一个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以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有效。

3.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二条以上(含二条)水泥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吨,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生产,确保投标物资货源充足;经销商年供应能力不低于50000吨,能确保按需及时供应。

3.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重视生产过程管控,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技术(试验)人员数量配备合理;原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原材料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后期资料补报及时,并确保资料的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不少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站房、地铁、市政、房地产工程合同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不低于300万元且不少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具备组织运输、供应服务能力,经销商需提供拟供应投标物资生产商与其签署的协议书(不限定生产商数量,履约期间,资源紧缺时,可任意选择供应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提供合理运输方案、措施。

3.9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购人采用线上方式发售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并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并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缴纳标书费用后,应告知采购人,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具体包件的投标,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4.3采购人收到汇款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4已购买过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费,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重新响应,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5采购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采购单位在2017年12月15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招标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