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1-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地区
发布时间 2017-11-15 09:43:37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7-12-11 开标时间 2017-12-11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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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招标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为承揽新疆阜康抽水蓄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组成EPC总承包联合体即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阜康EPC总承包项目部,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第一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招标代理官网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将由联合体各参建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并将由联合体各参建单位根据其所需材料数量与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合同。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发包人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概况

阜康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有:上水库主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库尾副坝(西岔沟副坝和西支沟副坝)工程、上水库库盆工程,下水库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库尾拦沙坝(土工膜斜墙坝)、下水库泄洪排沙洞(兼导流洞)、下水库放空洞、补(充)水工程,上、下水库电站进/出水口、输水隧洞、地下发电厂房和地面开关站工程,上、下水库沟谷泥石流拦挡设施等建筑物。

3.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共划分1个标包,采购范围包括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施工用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采购水泥总量8.53万吨,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水电三局

t

P?O42.5

52800

散装

2

5200

袋装

3

水电十五局

t

P?O42.5

3800

袋装

4

西北水电公司

t

P?O42.5

23500

袋装


合计

t


85300

上表中的水泥采购数量仅为估算用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部分超出合同量的供货可以协商续签补充合同),若因地质变化、图纸修改、设计、生产进度变更等原因,致使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采购货物预计交货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为新疆阜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指定区域。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经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但经生产厂家授权的多个代理商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一个代理商不能代表多个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

5.2当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P·O42.5以上普通及中热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其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的报告,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水泥熟料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并具有高速公路或铁路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业绩;

5.3当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时,应获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其参与本次招标采购产品投标的授权,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应满足“5.2”的资格要求;

5.4生产厂家须采用新型干法旋窑生产;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诚意参与的投标人,请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2)资格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已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资质备案的潜在投标人,仅需补充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证明材料。

6.2已在线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7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西北水电大厦东楼五楼505室持相关资料现场购买标书或联系售标书人银行汇款。

6.3购买标书请提供以下资料,或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xkct2010@163.com

1、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盖章)。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各投标人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U盘,二份)于北京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止递交至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如果更改另行通知)。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时请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应附上一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未附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日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的账户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公章后编列在商务文件内?不接受以现金?支票?个人汇款或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