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泥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地区 | 安徽省合肥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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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11-07 11:14:33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11-14 | 开标时间 | 2017-11-14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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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肥青秀城二期项目已由合肥市住建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房地产集团合肥蜀山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使用单位为合肥青秀城二期项目15#16#楼、28#、41楼及北区车库。本项目所需的水泥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西一环边,东临西一环,西临青阳路,南临住宅小区,北临清溪路;包括15-16#住宅楼、28#、40#楼、北区地下车库;42746㎡。
3.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4招标单价:本次招标采购单价为落地价,报价按照当月《合肥造价信息》下浮百分点报价。
3.5付款方式:开具全额完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每三月结算一次,春节前付清货款。
3.6本次招标采用公开唱标,投标方可以对报价自愿进行修正,最后评审通过且合理低价者中标作为我项目合作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评标方法
5.1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青阳路交口东100米合肥青秀城项目部设备物资部持以下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方式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7.2递交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与青阳路交口东100米招标公司项目部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