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采购竞谈公告(二次)
一、采购条件:
110kV龙潭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水泥采购项目经招标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电力物资公司受招标公司的委托,对招标公司110kV龙潭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水泥采购(二次)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合同项目,主要对招标公司110kV龙潭输变电工程(线路部分)水泥采购,水泥采购包含运输。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t)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640 |
含运输 |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施工生产需求,按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施工项目部通知为准。
7、交货地点:云南曲靖会泽县,具体交货地点以施工项目部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满足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及相关资料要求的全新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小规模纳税人请附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说明文件,如:原来的代开发票扫描件)。
(4)提供相应产品经国家及相关部门检验机构鉴定的合格证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投标人在被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领取者)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购买竞谈文件费用,请直接转帐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支付。本项目竞谈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收到凭证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出售,售后不退。(注:1.购买竞谈文件的单位,凭证上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以私人账户汇款的也须注明,否则将以私人名称开具发票;2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户信息)。
3、出售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4、出售地址: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3楼招标服务部(306室)。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经开区春漫大道2号云南电力物资公司2楼开评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4、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竞谈,并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竞谈,视其为放弃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