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泥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
辽宁省 | 锦州市
建材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6-09
投标截止:
2020-06-15 09:44
开标时间:
2020-06-22 09:44
正文内容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HS[2020]1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水泥

详见磋商文件

以最终发生量为准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名称

规格

2021年2月11日以前结算全部或部分水泥款执行下列单价(单位:元/吨)上限

水泥(散装)

325#

316

水泥(袋装)

325#

336

水泥(袋装)

425#

396

注: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含3%增值税、运输费、装卸费、进场后批次检测费、进场前风险费。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6.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6月09日8:00时起至2020年06月1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于开标前交至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以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6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八、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9日至2020年06月15日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42633331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704161263

传真:0416-3804777

邮箱地址:LNHSZTB@163.com

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8日